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11 11:3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4:36
在书信的结尾没有"致此"的说法,只有“此致”。“至此”的说法是错误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4:36
应该是“此致”吧,书信中的“此致敬礼”,“此致”指的是前面的内容讲完了,而并不是针对后面的“敬礼”而言。 “此”指的是前文内容,例如,写回信时,末尾用“此复”;下通知时,末尾用“此通知”;发布命令时,末尾用“此令”。这些都是煞尾语。“此”字的作用在于概指前文,了结全篇。 “致”字即“尽”或“与”讲,含有无保留地给与或呈献之意。“致××书”,即“与××书”;“致词”,即“献词”。 “此致”两字连用,意思就是“上面的话说完了”,这是从文言文中因袭下来的。“此致’是一封信的煞尾,它与“敬礼”之间并不存在动宾关系。 “此致”可以有两种正确的位置来进行书写, 一是紧接着主体正文之后,不另起段,不加标点; 二是在正文之下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敬礼”写在“此致”的下一行,顶格书写。后应该加上一个惊叹号,以表示祝颂的诚意和强度。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4:37
是“此致”不是“致此”。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4:37
B、奉上、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