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检查费用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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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8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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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1 17:02
门诊检查费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直接在卫生院(所)记帐,患者本人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但超过家庭帐户金额后自付。
检查费绝大部分是可以报销的,但是也有自费项目的。一般来讲做各个系统的彩超或ct或磁共振都可以报销。查肝肾功能,凝血常规,血型,白带常规,尿常规,肝炎标志物,丙型肝炎抗体,艾滋病和梅毒抗体,免疫系统的抽血化验的,循环系统的化验项目等都可以报销的。
一、门诊报销携带什么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年限额5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