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09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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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6:03
法律分析:按照“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入学。
法律依据:《四川省教育厅转发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通知》(川教函〔2017〕113号) 确保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儿童入学。在此基础上,由各市(州)或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具体明确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等相关要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2019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儿童入学,在此基础上,根据区域内学校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数量等,确定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并制定具体入学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