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限从哪天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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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8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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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2 12:20
拘留从被拘留的当天开始算,刑事拘留从宣布刑事拘留之日开始算。刑事拘留的,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
一、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为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限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二、没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家属可以有以下方法:
1、找当地*机关询问情况,看是否存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仍在邮寄途中,还是邮寄地址错误等原因。
2、如果不存在上述原因,*机关涉嫌非法执法的,可以积极搜集证据找上一级*机关投诉。被刑事拘留家属应当知晓以下内容:首先要知道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能探视。可以做的包括给行为人准备基本的换洗的衣物,第一次往看守所送钱物要带上《拘留通知书》。如果是行政拘留,必须通知被处罚人家属。
三、以下几种情况在拘留后不通知家属:
1、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2、没有家属的;
3、提供的家属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