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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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9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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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4 10:51
今天11为大家带来嘉兴的人才补贴*,嘉兴别称禾城,浙江省辖地级市,是长三角城市群、上海大都市圈重要城市等;北邻上海、苏州,西接湖州,南邻杭州,与宁波、绍兴隔江相望,东邻杭州湾,处江河湖海交会之位,扼太湖南走廊之咽喉。
嘉兴人事人才网主页
以下是嘉兴补贴申请方式:个人申报: 1)嘉兴人事人才网:
【人才认定(审核通过)——资金申领——人才补贴申请】
2)手机端登录:“浙里办”APP
【实名认证——嘉兴人才码——人才认定(审核通过)——政务服务申请】
单位申报: 嘉兴人事人才网:
【人才在线云平台——资金申领——企业补贴申请】
人才网主页面
市级生活补贴1)硕博申请对象:首次来嘉兴企业工作或创业的硕博的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博士6万元、硕士3万元
申请条件:给予2020年1月1日后来嘉工作或创业的
硕博人才。
2)重点大学本科毕业生申请对象:重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2万元
申请条件:2020年1月1日以后首次来嘉兴企业工作或创业的“双一流”高校及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申请对象: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1万元
申请条件:2020年1月1日以后首次来嘉兴企业工作或创业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4)应届专科毕业生申请对象:应届专科毕业生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万元
申请条件:2020年1月1日以后首次来嘉兴企业工作或创业的专科毕业生
购房补贴申请对象和补贴标准: (1)对2017年及以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国家“引才计划”人才(含中组部划转认定)、国家“万人计划”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省特级专家,给予购房补贴100万元。
(2)对2017年及以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百人计划”人才、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省“引才计划”人才、省“万人计划”人才、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五名),给予购房补贴80万元。
(3)对2017年及以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创新嘉兴_精英引领计划”杰出人才团队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五名)、“创新嘉兴_精英引领计划”领军型团队负责人及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三名)、“创新嘉兴_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先锋型团队负责人及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三名)、“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拔尖人才(嘉兴巧匠除外),给予购房补贴60万元。
(4)对2017年及以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嘉兴巧匠、 “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骨干型团队负责人、嘉兴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核心成员,给予购房补贴35万元。
(5)博士毕业生
对2017年及以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给予购房补贴35万元。
(6)硕士毕业生:
对2017年及以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硕士,给予购房补贴15万元。
(7)本科毕业生:
对2020年及以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毕业5年内(毕业时间距离初次来市级企业工作时间不超过5年,下同)的 “双一流”高校及2022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购房补贴10万元。
对2020年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毕业5年内的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购房补贴5万元
申请条件: (1)取得市级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
(2)在市级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
(3)市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在获得首笔财政资助(奖励)后,方可申请购房补贴,不限首次来嘉兴工作时间,并可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替缴纳社保(“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除外)。
(4)“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入选计划后在市级购买商品房的(以不动产权证书时间为准),方可申请购房补贴。
校园都插上国旗了,国庆节快来了
部分区再次生活补贴1)秀洲区(1)一次性生活补助申请对象:本科及以上
补贴标准:一次性生活补助5000元
申请条件:自2019年6月起初次引进到我区企业工作(初次参保为准),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连续满2年的本科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一年内)。
(2)租房补贴申请对象:本科及以上
补贴标准:申请每月400元租房补贴,最长补助期限为3年
申请条件:自2019年6月起初次引进到我区企业工作(初次参保为准),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的本科高校毕业生,工作年限要在1年以上,租房在秀洲区内(嘉北、塘汇街道除外)。
(3)人才公寓补贴申请对象:学历本科及以上或职称中级及以上
补贴标准:申请每月400元租房补贴,最长补助期限为3年
申请条件:对符合我区人才公寓租住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人才,租住区人才公寓可享受补助,补助标准为: (1)正高职称每月1000元/人; (2)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人; (3)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每月600元/人; (4)全日制大学本科、中级职称、技师每月400元/人。 以上人员每人最多享受不超过3年。
(4)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对象:学历硕士及以上或副高级及以上(工作2年以上)
补贴标准:给予实际购房价款50%的限额补贴。
申请条件:企业正式引进或培育以及来我区创办企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等高层次人才,在市本级购买商品住房。
2)经开区申请对象:学历硕士及以上或副高级及以上(工作2年以上)海归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居聘用补贴。
补贴标准:对企业新引进全职工作的海归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6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贴。
申请条件:2018年1月1后来嘉(经开区)工作或创业的硕博人才。
3)嘉善县申请对象:学历硕士及以上或副高级及以上(工作2年以上)
补贴标准: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补万元/年,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补3万元/年,最多补3年。
申请条件:2018年1月1日后来善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4)平湖市申请对象:本科及以上,60周岁以下(非华裔国外人才放宽到70周岁)。
补贴标准:对经认定的镇街道人才公寓吸引入住基础以上人才的,给予100%的租金补贴;对基础以上人才入住市镇人才公寓给予50%的租金减免;对我市企业引进的,无法安排入住市镇人才公寓而自行租房的人才给予租金补贴,其中:高级二类以上人才、高级三类人才、基础人才补贴金额分别为每月2000元、1200元、600元。
申请条件:基础以上人才。
5)海盐县 (1)硕博人才
申请对象:硕博人才奖励和职称副高级及以上。
补贴标准:对企业县外新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分别给予个人9万元、4万元奖励。
申请条件:2020年7月1日后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
(2)本科毕业生人才奖励
申请对象:本科及以上。
补贴标准:对企业县外新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满一年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
申请条件:2020年7月1日后企业县外新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6)海宁市(1)博士生 1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
申请对象: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2020年1月1日以后初次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的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自引进当月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满6个月,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3万元。
申请条件:2020年1月1日以后初次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的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自引进当月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满6个月。
2博士研究生留用补贴
申请对象:博士研究生。
补贴标准:2020年1月1日以后初次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的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自引进当月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满3年,给予一次性留用奖励3万元。
申请条件:2020年1月1日以后初次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的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自引进当月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满3年。
(2)硕士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
申请对象:硕士研究生。
补贴标准:2020年1月1日以后初次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的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引进当月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满6个月,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2万元。
申请条件:2020年1月1日以后初次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的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引进当月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满6个月。
2硕士研究生留用生活补贴
申请对象:硕士研究生。
补贴标准:2020年1月1日以后初次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的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引进当月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满3年,给予一次性留用奖励2万元。
申请条件:2020年1月1日以后初次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的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引进当月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满3年。
(3)全日制本科生 1本科生生活补贴
申请对象:全日制本科生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2020年1月1日以后初次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的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生,自引进当月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满6个月,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1万元。
申请条件:2020年1月1日以后初次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的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生,自引进当月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满6个月。
2本科生留用补贴补贴
申请对象:全日制本科生留用奖励
补贴标准:2020年1月1日以后初次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的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生,自引进当月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满3年,给予一次性留用奖励1万元。
申请条件:2020年1月1日以后初次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的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生,自引进当月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满3年。
(4)全日制大专(高职)生 1大专(高职)生活补贴
申请对象:全日制大专(高职)生
补贴标准:22020年1月1日以后初次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的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大专(高职)生,自引进当月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满6个月,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万元。
申请条件:2020年1月1日以后初次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的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大专(高职)生,,自引进当月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满3年。
(5)博士后申请对象:博士后留用奖励
补贴标准:对在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全职留在海宁工作的,自留用当月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满24个月和满36个月的,每次分别给予10万元留用奖励。
申请条件:2020年1月1日以后出站。
涉及的补贴比较多,11可能有没有讲具体的地方,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建议大家去PC端点开仔细核对自己符合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