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07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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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7:50
一、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支付 代通知金 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支付代通知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在 劳动合同法 体系下,劳动者只有违反了 合同法 规定才需要支付 违约金 ,而违约金的性质与代通知金完全不相同。所以只能是公司按规定向员工支付代通知金,而员工向公司支付代通知金是不合理的。 什么是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系统的规定了劳动合约补偿金额的范围及条件。其中,《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 工资 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这里“额外支付劳动者一月工资”即为“代通知金”。 二、员工需要承担的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2、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 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 保密协议 中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 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在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中,系统的对于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额的范围以及相关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但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如果劳动者存在过错的话,可以要求他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