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10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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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4:24
学生证就是刚入校时由学校签发给该校已获得学籍的学生的身份证明证件,用以证明学生在该校就读并证明学生身份,学生持身份证可享受乘坐火车、汽车、外出旅游等优惠待遇。学生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新生学生证和校徽的发放在新生入学报到两周后开始办理。学生证是国家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是由学校签发给该校已获得学籍的学生的'身份证明文件,用以证明学生在该校就读并证明学生身份。学生应妥善保管、爱护和使用,谨防丢失。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合格并取得学籍者,可发给学生证。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持学生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系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加盖“注册章”后有效。
学生证和校徽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凡不慎损坏或丢失学生证或校徽者,允许申请补发一次,申请补发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不慎损坏学生证、校徽,现有本人交付书面补发申请,向学院领取“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如实填写,经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院办公室盖章,携带损坏的原件到学生处办理。
不慎丢失学生证、校徽,应及时向学院办公室报失、登记;对丢失学生证者,须登报声明该证作废,要求补发时,应填写“学生证补发申请表”并经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院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报学生处,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登报费,从登报之日起须有一个月考察时间,确无找回可能时给予补发。考察期间如找回,可与学生处联系撤回申请。
补发的学生证、校徽需缴纳成本费和手续费。
学生证各栏内容不得擅自涂改,经审定的各栏内容需要更改,应持本人书面申请和相关单位、部门的证明材料,到学生处办理。
学生退学或毕业离校时应缴回学生证,由学校统一注销后,给学生留作纪念,学生带着毕业证离校。对丢失或故意不缴者,视情况给予适当罚款。
注意:本挂失过程以及收缴规定仅供参考,学生证及收缴以所在学校(学院)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