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和招生办学生处工作职责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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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0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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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5 08:50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办公室)是负责学校学生思想*教育、管理、服务以及学校招生就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上级教育方针、*、制度和规定,围绕学校的工作中心,制订出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协调学生的思想*教育,开展动态调研、专题教育和*宣传。做好稳定工作,重视学生权益维护,做好学生思想*教育的总结、交流和研究。
3.负责制订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及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
4.协助制定学工队伍建设规划,制订学工队伍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学生辅导员。
5.负责开展学风建设活动。
6.负责全校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以及学生各类奖、贷、勤、助、补、减的审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7.协助保卫部门协调、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
8.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9.做好新生军训工作、配合保卫处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10.协助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做好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学生宿舍的文明创建工作。
11.做好学生档案管理等工作。
12.负责办理学生相关的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工作。
13.负责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等工作。配合校团委开展创新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14.负责学生处网站建设、维护和及时更新工作。
15.负责做好招生计划的编制、招生宣传、新生录取及招生分析等招生工作;负责做好就业指导、就业基地建设及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16.负责起草本部门牵头工作的相关文件及领导讲话稿。
17.负责本部门网络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18.开展本部门业务的研究和统计工作,向学校提交年度报告。
19.配合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2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