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签订前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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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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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5 02:05
1、住房的具体现状和地方
租房时,合同上必须要写明住房位置和住房现状,如新房的装修现状啊,配套设施和设备等,写明住房产权人,租房人和产权人的关系是不是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等。
2、住房用途
写明住房用途,如承租人是不是可以将住房用于办公室,与他人合租、自住等,或是该住房仅限于居住。
3、租赁期限
约定租赁期限,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无特殊现状无法将住房收回,承租人也无法在这期间租赁别的住房,待期限到了后,承租人再将住房退回出租人;承租人如果还有继续租赁住房,需要提前与出租人续租,如承租人要搬走时期,还没查找最好的住房,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4、租金及支付方法住房租金
住房租金由双方协商,并且注明在租赁期间,出租人不能随便提加入租房,租金的付款方法是按照一个季度还是按年付或者是月付。
5、住房现状变更承租人需要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承租人不得擅自将住房进行拆除改变或增加,如需将住房进行变动时期,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
6、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结束
在租赁期间,如果租房人和承租人需要调整合同条款,需要在双方协议以后进行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