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3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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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8 07:39
《人民* 诉讼 收费办法》第八条 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 (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二)申请 诉讼保全 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三)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一千元至五千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船东责任*的,按申请*数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 诉讼费用 ,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 (2) 证人 、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 (3)人民*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我们知道民事诉讼是*经常会受理的诉讼种类其中之一,其中人民*的司法程序是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的。并且不论是向*申请 强制执行 还是民事案件需要作出判决都是需要在一定的时限内完成的。这不仅是对于当事人利益的保障,也是对于司法机构办事效率的一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