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3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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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2 01:53
很多开发商因为资金的原因会把在建商品房抵押,但是一般情况下在对外出售之前都会解抵押,但是也会出现购房者买到的在建商品房抵押了。(一)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是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n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n(二)开发商故意隐瞒抵押状况,购房者可申请赔偿。\n开发商在向购房者出售抵押商品房时即未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将抵押的情况告知买受人,因而其转让行为是无效行为。也就是说购房者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此,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在债务人(开发商)迟延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有权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实现抵押权。\n此时,购房者可以根据《最高人民*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追究开发商的相关责任。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消费者可以向*起诉开发商返还自己已付的购房款、房款利息、装修费用等,并可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n所以说当买的在建商品房抵押了,购房者是有权利要求退房并且索取赔偿的,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学会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