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2 09:11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0:39
每个人都有生的权利,不可随意剥夺,但是做错了不可挽回的事执行死刑,感觉也不是特别过分,无期比死刑还折磨人。
作者:匿名用户
来源:知乎
我支持实践上废死,但反对制度上废死。
死刑必须存在,但应该尽量不用。死刑有两个问题:侵犯生命权,出错无法挽回。我尤其不赞成死刑威慑作用很小这一理由。比如屋里着火了,我关上门控制火势。之后火因其他因素得到控制,我打开门也不会更严重;或者火势增强,我继续关着门也和开门无异。
这时我打开门,火势未增,就能说明当时关门的动作多余么?大家都用数据说明死刑的威慑有限,但数据来自那些已经达到废死条件,或犯罪率已不受死刑控制的地区,如何说明问题。美国最高院七十年代废死再恢复,都研究了大量个案,并非只看数据。死刑的威慑作用因社会和文化而变,不能一概而论。目前废死趋势存在问题。罪犯的*被放到了受害人*之前。受害人的损失需要有人负责。
最直接的负责人是罪犯,他被保护起来了,一种观点是,罪犯这样是社会的错,罪犯也是受害人。我可以同意这一点,但社会对受害人做的太少,以致罪犯可以比受害人活得舒坦。惩罚,教育等功能全部没有完成。如果对受害者的安抚,救济和福利不能跟进,废死运动就沦为伪善。我认为废死是趋势,但具体实施要根据社会状况和文化背景逐步开展,不能本末倒置,变成理想主义者的一厢情愿。
现在欧洲的废死其实底层民众中反对声很大,暴力犯罪最易伤害他们,他们的感受却被忽略,反而犯罪人被百般呵护。
看那种情况吧,可以适当让群众参与讨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0:39
为什么要废除死刑?
导语:维持正义是否一定要罪犯们付出生命的代价?长期以来朴素的“杀人偿命”的正义观是否还适用于现代社会?死刑判决的标尺应该定在哪里?近年来不断有法学专家和民间人士呼吁在中国逐步推行废除死刑。那么,为什么他们想要废除死刑?
1、死刑太残酷、太残忍。一个人能够活在这个世界上是一件挺不容易的事情。法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人,而不是为了一味地去进行报应式的惩罚。很多*权力开始都是以正义的名义,做的都是老百姓希望做的事。街上的那些地痞、混混谁看了不生气,但如果无论有没有刑法的严格规定,不分青红皂白把那些家伙都抓起来判刑甚至处死,的确能够把那些小混混都给清理掉,但最后的结果就是:把*都清理掉,接着就要把自由思想清理掉,知识分子的厄运也就到来了。
2、犯人本身也有尊严,而死刑本身就是对犯人人格尊严的一种侮辱和损害。死刑给人带来的痛苦是不一样的痛苦。我相信每个人面临生死决策的时候是他所面对的最严重的问题,这比把你关到监狱里头不放出来忍受漫漫刑期更为残忍。改死刑为终身监禁的最大的好处就是,它可以给人以纠正错误的机会,纵然不能彻底挽回,但还可以稍微进行一些补救,因为如果发现冤案,可以把人马上释放了。但是死刑那可真是一点办法、一点纠错的可能性都没有了。
3、死刑犯中间其实也不乏人才,很多人是在冲动下犯罪,本身却才华横溢,不妨让他们从事一些生产劳动,搞一些科学研究,用产生的收入建立一个被害人补偿基金,对于受害人家庭进行一些补偿。
4、很多西方发达国家都废除了死刑,对于废除死刑,很多人跃跃欲试,希望跟随西方发达国家的步伐废除死刑。
但在我看来,中国想要废除死刑是很不容易的,中国人民崇尚的是“杀人偿命”这一观点,而*要推动废除死刑,群众基础是很重要的,甚至可说是顶顶重要、重要性位居第一的。只有在“死刑可以废除”得到了相当百分比的人民的理解和支持时,*才可以去做这件事情。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0:40
死刑威慑力并没有那么大。判死刑的都是严重犯罪,这些罪犯大部分不可能不知道自己会判死刑。反正横竖都是一死,这样会刺激罪犯以更加恶劣的手段损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0:40
死刑威慑力并没有那么大。判死刑的都是严重犯罪,这些罪犯大部分不可能不知道自己会判死刑。反正横竖都是一死,这样会刺激罪犯以更加恶劣的手段损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