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门中的侍者、维那、堂主分别指的是什么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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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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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1 17:30
佛门中设有监院(库房负责人)、知客(客堂负责人)、僧值(又名纠察)、维那(寺院监察)、典座(斋堂负责人)、寮元(云水堂负责人)、衣钵(方丈堂负责人)及*等。即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管具体事务的小执事。
知客是佛寺客堂的主要负责人,职掌接待外来宾客的事务,他是寺院与外界联系的纽带,故古人喻之曰“丛林纲纽”。凡**,主要施主及四方名僧大德至寺者,皆由知客或其手下执事陪同,并通知库司,设茶茗斋馔招待,酌情引见住持。
僧值主要职责是代方丈管理检查僧众威仪。僧值必须每天领僧众上殿课诵等,从早到晚须监督和检查僧众的纪律和行、立、坐、卧四种威仪,发现违犯者要进行批评和给予处罚。因此,僧值又叫纠察。
维那原为寺院三纲之一,宋元以后寺院所设维那主管僧众威仪,进退纲纪,若遇法会由维那点到并维持秩序。两序出班上香时,维那要独趋炉前揖请住持上香。举行法会时,由维那唱称礼赞。典座是斋堂的负责人,负责安排僧众座位以及生活秩序。
寮元是禅宗丛林寺院中云水堂的负责人。云水堂又称众寮,是专门接待四方僧侣云游参学的机构,只有十方丛林才设云水堂。
衣钵为方丈室负责人,帮助住持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敕修百丈清规》所言:“衣钵侍者,先辈多以丛林老成之士为之。盖能纳忠救过,罗致人才,内外庶事,通变圆融,庶几上下雍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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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寺院的管理,尤其是大丛林,都有着一整套严格的制度,除清规戒律、宗教法务、佛教仪规外,寺院的内部行政管理机构,组织形式、人事制度,职责分工上大致也有一套严密的制度。
在古代,禅宗“丛林”就已经有一批“当官”的和尚,协助方丈履行管理寺院日常行政事务的职责,以便为僧俗众人提供更安稳、更清净的修行环境。
在寺院的规模逐渐扩大、寺院的管理逐渐制度化之后,以禅宗为代表的汉传佛教寺院,逐渐形成了管理的核心班子,即禅宗丛林的四大班首和八大执事,这个核心班子,各司其职,为方丈分担了许多职责,也使寺院的管理更加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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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1 17:31
侍者指随侍*、长老之侧,听从其令,予以服侍者,维那指禅堂的主要负责人,堂主是在首座之下负责禅堂或念佛堂事务的。
侍者有多个含义,一般指随侍主人,左右听候使唤的人。另外是僧执事之一,随侍*、长老之侧,听从其令,予以服侍者。很多*师、活佛、寺住,往往出门有侍者随从,在道场*弘法有侍者提供服务。
维,纲维,意为统摄僧众;那,梵文羯磨陀那之略,意为“授事”,汉梵结合,称为维那。他的职责是纲维众僧,曲尽调摄。凡禅堂中有违犯清规者,无论其职位高低,他都有权予以惩罚。上殿时,维那掌管佛教仪式的起腔领念,以音声为佛事,可以说是佛教乐团的总指挥。
堂主一般由才德兼备、修行有素的僧人充任,他负有对寺院僧众进行开导教化之责,地位十分重要。
扩展资料
佛教寺院中的分工很细,专业化也很强,按《百丈清规》的规定,将寺院的职事,分为序职和列职两大类。
《百丈清规》中,把序职人员称为西序头首,把列职人员称为东序知事,前者主要是负责宗教本身的事务,後者则侧重於行政管理事务。序职是负责寺院活动,佛教仪式,修持活动,人事安排,组织纪律、接待联系和文件书信等行政、宗教性工作的;列职,则是负责物资财务、後勤保障,生产服务,伙食供应等事务性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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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1 17:31
禅林职位指禅宗寺院中所设立之职务位次。即一寺中之僧众,无论上下,皆行普请法,均令参加劳动以自给;为分配职务、分工合作之法。
禅林职位详解
据禅林类聚卷九所载,古规所设之执事,有首座、殿主、藏主、庄主、典座、维那、监院、侍者等名目。然后世寺院组织日渐庞大,各寺家风不同,一寺之住持者,多因时制宜,自立执事,名目层出不穷,而有二十三种乃至八十种之多。
我国自姚秦以后,逐渐形成寺院管理制度,从事寺务之执事,置有上座、寺主、维那,称为三纲。其中,上座为比丘大众中之长老,寺主负责堂宇之营造、管理等,维那则按寺规指挥日常诸事。唐代以后,禅宗寺院之职位繁多,主管一寺者,即表持法永住之意,称为住持,或称方丈、堂头和尚等。住持以下为诸执事;从事寺务而随侍于住持身边者,称为侍者。据敕修百丈清规卷四两序章载,于大禅宗寺院设有东序六知事、西序六头首等。序列于法堂东侧之职位,总称为知事;而序列于法堂西侧之职位,则总称为头首。
知事:即执事务者之意,又作主事、执事。六知事,即指都寺、监寺、副寺、维那、典座、直岁等六种职位。即:
(一)都寺,又称都总、都监寺、都管、库司,即统辖事务之最上位者。
(二)监寺,又称监院、院主、寺主、院宰、主首、权管,位于都寺之次,为监督全盘事务者。
(三)副寺,又称库头、知库、柜头、财帛、掌财,即掌理会计出纳者。维那之上位称上副寺,下位称下副寺。(四)维那,为纲维与羯磨陀那(梵karma - da^na ,意译授事)二字之略称,又作都维那,意译悦众,即掌僧众威仪进退之职者。
(五)典座,掌理饮食、床座之事。
(六)直岁,掌理有关营缮、耕作等作务,其职称虽表‘一年当值者’之意,然亦有任期不限一年者。
此外,六知事中除都寺外,余者称为五知事。监寺、维那、典座、直岁四者,称为主事四员。在都寺以下、监寺以上,另置有都文(都闻)一职;又专门掌管常住金钱、谷物等之出纳者,称为提点。
头首:即率先领导者之意。六头首,即指首座、*、藏主、知客、知浴、知殿等六种职位。即:
(一)首座,又称第一座、座元、禅头、首众,与‘上座’同义,指居大众中之首位,仪表堪为大众典范者。其中,于僧堂出入板(置于僧堂*所设圣僧像龛之左右)前方领众者,称为前堂首座;于后方领众者,则称为后堂首座。此二者中,以前堂首座为最上位。然于日本,自德川时代以降,前堂首座称为前堂、单寮或座元;后堂首座单称首座。由前堂首座中选出德高望重者,称为名德首座。迎接首座头首以外的有德者,以为大众之指导者,称为立僧首座。迎他山住持等尊宿担任首座,称为却来首座。
(二)*,又称外史、外记、记室,即掌理文书者;对此,书状侍者又称内史、内记。(三)藏主,又称知藏、藏司、经藏堂主,即掌管经藏等图书之收藏者。
(四)知客,又称典客、典宾、客司,掌理有关外宾之事宜。
(五)知浴,又称浴主,即掌理浴室者,其下设有浴头,从事此项职务。
(六)知殿,又称殿主,即掌理佛殿、法堂之香灯等。
此外,六头首中除知殿外,余者称为五头首。其中,前堂首座、后堂首座、东藏主、*主,*等,可代替住持行使小参之责,故又称为秉拂五头首(秉拂,手持拂子之意)。
禅僧于佛殿、法堂等处修建法会时,住持位居*,六知事、六头首分列左右。六知事为东序,六头首为西序,合称为两序,或称两班。然据日本黄檗清规所载,首座、西堂、后堂、堂主、*、知藏、知客、知浴、丈侍、监收等为西序,都寺、监寺、维那、副寺、典座、直岁、悦众、客堂主、耆旧、居士等为东序。 禅林中,侍者依所任职务性质之别,而有不同之称谓。若随侍僧堂所安置之圣僧,称为圣僧侍者。随侍住持身边者,称为方丈侍者。于方丈侍者中,随侍记录上堂、小参、普说、开室、念诵等法语者,称为烧香侍者,又称侍香;负责有关住持之书函、文书等事者,称为书状侍者;应接住持之宾客者,称为请客侍者,又称侍客;专司住持饮食方面之事者,称为汤药侍者,又称侍药;掌理住持所有之资财者,称为衣钵侍者,又称侍衣。以上称为五侍者。其中,烧香、书状、请客三侍者,合称为山门三大侍者。此外,或以巾瓶、应客、书录、衣钵、茶饭、干辨等为六侍者。又烧香、书状、请客、汤药各侍者,于修法会之际,列于西序头首之次,称为立班小头首;而堂头侍者(方丈侍者)、圣僧侍者、延寿堂主、炉头、众寮寮主等,称为院中小头首。又在侍者寮(侍司、择木寮)无担任定职者,称为不厘务侍者。其他尚有秉拂侍者(圣僧侍者兼任)、侍真侍者(服侍德高之亡灵)等。
以上诸职中,以都寺、维那、烧香侍者为要职,称为山门三大禅师。知事之退职者,及侍者、藏主、书状之退职者,称为勤旧。其次,寮元为掌理众寮者,其下有寮长、寮主(知寮)、副寮、望寮等。各寮主所属之大众,称为洞脚。从寮元以至从事各种杂务者,通称为办事。办事者依其负责之职务,一般称为某某主、某某头等。例如:阁主、塔主(侍真)、延寿堂主(堂主、涅槃堂头)、饭头、粥头、汤头、茶头、菜头、姜头、酱头、米头、麦头、麻头、谷头、园头(又称园主,专掌理菜园。其下劳动之大众称为园夫)、磨头(磨主)、水头、火头、柴头、炭头、炉头、锅头、灯头、桶头、树头、钟头、净头(又作持净,担任扫除厕所之职)、庄主(又作都庄,即寺地之管理者。其副手称为副庄,耕作之工头称为甲干或庄甲,其余耕作者称为庄佃、庄客或地客)、监收、都场、都仓、廨院主(担任购卖、接待、官厅等事务)、街坊化主(又作街坊、化主、供养主,指在市中托钵者。依其所化之物,有粥街坊、米麦街坊、菜街坊、酱街坊等)等。
掌理各种营缮作业之所在,称为修造局,其下有监作与作头。在僧堂内看守僧众之床位、衣钵者,称为直堂。某月、某日之值班,分别称为直月、直日。于告香普说之际,熟谙仪礼,率领新参,居首位而代行仪式者,称为四来参头,或单称参头;若属大众一同参加之仪式,则由首座担任。辅佐参头者,称为副参,后补者称为望参。参头之下,三人一组之首位,称为小参头。又参头行者(行者之参头)为行者中居首位指挥者之称,而与参头有别。担任楞严会上诵咒之职者,称为楞严头;依此类推,亦有般若头、华严头、弥陀头等。此外,于官吏等来寺请求住持说法时,预定一人,代表大众与住持问答,称为禅客;临时充任问答者,则称放禅客。执行寺务之轮值者,称为直厅(厅,指寺院内办公之处所)。夜半巡逻者,称为巡更。出使外务者,称为专使。掌管灶火者,称为火客、火佃、火伴。扛轿者,称为轿番。
此外,寺院中从事诸职服务者,亦有所谓行者。行者之居所称为行堂,行堂之主首称行堂主,或单称堂主。行者有剃发者,亦有未剃发而携带家眷者,种类繁多,例如,参头行者、副参行者、执局行者(方丈行者、六局行者等之总称)、库司行者(随从都寺)、堂司行者(随从维那)、库子(副寺寮之行者)、客头行者、茶头行者、喝食行者(饮食时,唱报饭食、汤等名称者。喝,即唱之意)、供头行者(又作供过行者,即分配饭食者)、直殿行者、众寮行者、门头行者等。年少之行者,称为童行、道者、童侍、僧童,或称驱乌沙弥、沙喝(饭食时之向导,相当于充任喝食沙弥之意)、听叫。类同于行者,有所谓净人(又作苦行),指不剃发而专为僧众服务者。
盖禅林职位之繁多,犹如朝廷之文武两班,以共维系寺院之法命。然此职位制度,自宋代以降,诸宗融合,于一般较大之寺院皆循此制,而小寺院则无此细分。[敕修百丈清规卷四大众章、禅苑清规卷二、卷三、卷四、卷八、百丈清规证义记卷六、禅林象器笺职位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