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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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根据本条规定,全责方没有法定义务垫付伤者的医药费用,但从道义出发或者从事故处理的最终结果考虑,由您先行支付伤者的医药费用并无不当。目前,如果您已经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10000元额度内先行垫付,已保证伤者的正常治疗并解决自己全额支付这笔费用的困难。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01
你可以垫付,也可以不垫付,目前没有强制,可以治疗终结后,通过交通队调解或者*判决,一次性解决。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02
你负赔偿责任,当然有义务了。但可以协商,一次性赔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03
全责方是否要一定垫付医疗费,这在法律上确实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指出,同样的,作为受害者一方,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受害者要垫付医疗费。既然双方都没有垫付医疗费的法律依据,那么就可以援引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作为交通事故中全责方,在交通事故中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你有责任采取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行为!你在全责事故中致人身体损害,就是侵权行为的开始,你采取积极医疗救治义务、垫付医疗费的行为,就是停止侵害的行为!假如你没有积极采取停止侵害行为,导致被侵权人因没钱治疗产生更严重的后果,将由侵权人一并承担,有可能你的侵权行为构不成刑法犯罪,但在民事赔偿上,只会多不会少。再退一步讲,假如你因没有采取停止侵害行为导致被侵权人重伤和死亡,请看下刑法《过失致人重伤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最后再补充一句:假如你是受害者,因遭受交通事故后,在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责任明确的前提下,肇事者不负责任的,你可以快速向*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肇事者的财产和银行存款,以及支付宝和微信财产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因交通事故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不需要保证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