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二次抵押贷款给个人,一抵给银行,二抵起诉的话会拍卖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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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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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09:04
会有被拍卖的可能。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人以房屋设立抵押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如果是为他人设立的抵押担保,又为一般担保,则可要求债务人先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房屋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同时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等条款的抵押合同。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范围受抵押合同的约束。在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成就时,债务人如果可以清偿债务或者提供其他担保,则抵押权人可不就被抵押房屋优先受偿。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请求*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银行也可以申请加入,根据法律规定的受偿顺序实现抵押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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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09:04
应该是拍卖不了。
因为你的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了,一般来说,银行是很谨慎的,相关手续都会做到位。
也就是说,银行的抵押肯定是在房产交易中心办了抵押手续的。
而你后面抵押给个人,应该没有办抵押手续。
所以,当个人起诉要拍卖你的房还钱时,会发现这套房已被银行抵押,无法拍卖。
不过,不排除银行也跳出来,要求你提前还清贷款,否则拍卖房产的情况。
因为你这种一房二押的行为会让银行觉得贷款不安全。
还有一种可能,*在取得银行同意的情况下,拍卖房产,
然后优先偿还银行债务,剩余的给这个借款人,如果还有剩余,就会给你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04
有房贷还能贷款,因为房屋是可以二次抵押的。二次抵押相对一抵较为方便,放款速度快,但是利率要高一些。
条件要求如下:
1. 用于办理二次抵押的房屋必须是现房;2、该房产抵押登记已办理完毕,且办理银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3、房产证由客户本人执管;4、该房产具有可二次抵押额度房屋贷款的余额小于现在房价的七成;5、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收入稳定信用良好;6、该房产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尽管办理二次抵押贷款有效地提高了贷款额度,但是要注意的是,房屋二次抵押贷款要在有一定可贷空间的情况下操作进行。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次贷款额度仅达到了抵押房评估价值的30%,选择二次抵押贷款,无疑可以大幅提高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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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05
哪个城市的房子啊??追问江苏的
追答一抵二抵全部做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