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1:3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05
交通事故尚未处理完,发生事故的车辆在没有被*门扣留的情况下是可以上路行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05
肇事车辆可以开走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扣押车辆的目的是为了收集事故证据,与当事人间的民事赔偿无关;在交警部门按程序收集证据后,即应放行所暂扣的交通事故车辆。
但是,如果在此期间,当事人已经向*申请财产保全,并由*裁定扣押该事故车辆的,则被扣押的车辆未经*或申请人同意,不可以放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标明固定车辆位置后,撤离现场报警等候处理。
(一)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
(二)一方驾驶员属酒后、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辆的。
值得重视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一)追尾前车的。
(二)倒车尾撞后车的。
(三)溜车的。
(四)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五)逆向行驶的。
(六)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七)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八)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九)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十)不按规定超车的。
(十一)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十三)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十四)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十五)遇停止信号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十六)遇停止信号T型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十七)支干路不分的路口,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十八)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辆。
(十九)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右转弯车的。
(二十)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新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在部分环节上作了调整,从而使驾驶员自撤事故现场更具操作性。
单车事故:不需要出具证明的,可以自行驶离;需要出具证明的,报警等候处理。
两车事故: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且当场自行协商一致并结清费用的,可以自行驶离;需要出具证明的。
报告*交通管理部门,等候民警到场办理结案手续;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或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或者仅仅确定赔偿比例的,填写“确认书”后到事发地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新规定中“不影响交通的地点”一般是指邻近事故现场的紧急停车带、高架匝道口、大桥、隧道口等处的“斑马”导流线、相临的次干道、支路、机非隔离的开口处等对车辆通行影响较小的地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肇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05
1、事故现场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06
如事发后,不需对车辆车况、安全性能等进行检验,交了押金的情况下把车提走,可以上路运营,不受发生交通事故之影响。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07
不能 因为交通故障发生 车辆和驾驶员必然一方存在原因 在没有查清楚之前 事故车辆要么被扣押 要么接受检查 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够 事故车辆禁止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