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开展以什么专项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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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31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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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20 06:02
实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四清”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县“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就实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四清”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集聚部门“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合力,一村一策精准打击各类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行为,清理无效债务,兑现有效债权,巩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公共空间治理成果,通过理清、管好、盘活资产资源等方式,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到2020年底,全镇所有行政村集体流失资产100%收回,无效债务100%清理,不良债权100%清收,年经营性收入100%稳定达到18万元以上。
二、主要内容
(一)侵占资产清理。摸清被侵占的集体资金、资产和被垄断资源,用好用足法律手段,依法追回农村集体损失。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霸田、霸塘、霸堰等行为。稳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权属争议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利用“党建+审务工作站”、人民调解委等平台,以仲裁、诉讼、调解等方式有效化解。
(二)无效债务清查。全面梳理村级债务,组织开展村级债务合法性认定工作,对认定为不合法不合理的债务坚决依法清查处理。对以村集体名义为企业或个人借款牟利形成的债务,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依法划转实际债务人。对债权单位确已撤销或债权人已放弃债权的债务,历史遗留的可作呆账、坏账处理的陈欠债务,以民间高息借贷方式产生不合法利息的,按相关法律*、相关程序核销减债。对农村集体历史上形成应还金融部门的不良贷款和财政部门的不良周转金, 符合核呆条件的,争取以呆账、坏账方式核销处理。
(三)不良债权清账。对已到清偿期债权予以清收,对未约定偿还期限的债权应收尽收,对可能无法收回的、仅收回少量的到期债权,年内必须全部清账。债务人偿还确有难度的,以定立合同方式明确偿还期限。对无偿还意愿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清收。针对农民欠交的税费尾欠,根据债权形成原因,分类予以逐步清收、核销或减免。对村集体、农户、第三方形成的“三角债”进行清理核实,在事实清楚、债权明晰的情况下,可协调各家到场,通过协商完善手续,实行债权债务对口划转,冲转抵账。
(四)“18万元”边缘村清零。对2019年度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20万元的行政村,全部列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8万元”边缘村名单。边缘村每村要明确一名包村干部包村、一村一策推动村集体经济增收。推动扶贫项目、“三农支扶”项目向边缘村倾斜,年内每个村兴办壮大1—2项产业项目,千方百计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鼓励村干部、党员大户以个人入股的形式,参与村集体产业项目,实现带富共富、抱团发展,推动农民合作社实体化运作。
三、工作举措
(一)梳理排查阶段(5月底)
过筛梳理排查。各村成立专门工作组,全面清查集体被侵占资产、待界定权属关系资产和债权债务情况。开展清查时需发布公告告知全体村民,同步开通群众举报渠道,做好核查登记,清查情况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核定审核上报。各村党(总)支部牵头,组织有关村干部对清查梳理的被侵占资产、无效债务、外放债权开展认定,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参与。相关情况核定后,会同2019年度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20万元的村,确立为“四清”专项行动重点对象,形成四份名单(见附件),报送镇组织科。村社党(总)支*为第一责任人,对上报数据负责。
(二)挂牌推进阶段(5月至7月)
稳妥审慎推进。各村要统筹考虑、因村制宜,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四个一”的要求,明确具体责任人,压实主体责任。对纳入侵占资产清理、无效债务清查、外放债权清账名单的村,原则上45日内解决到位,突出难点问题上报,由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相关单位集中会办,集中力量攻坚。
(三)验收评估阶段(8月至10月)
组织考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四百”完成情况,牵头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以现场观摩、成效评比的形式,命名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潜力村。对专项行动质量较高的、对组织保障有力、推动工作有效的镇村党组织,给予适当形式的表彰表扬。
建立长效机制。要通过“四清”工作,进一步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推动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规范化,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理顺应签未签的经济合同,纠偏完善存在瑕疵的合同,确保财产处置、对外承包等事项有规范合同保障合法权益,形成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态势。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牵头,成立全镇实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四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经站,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合力推进。各村党(总)支部要强化主体责任,*直接推动,其他干部具体抓好落实。
(二)挂联调研指导。镇工作小组带头落实督查推进机制,领导小组成员要压实责任、定期了解“四清”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会办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村要把“四清”专项行动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公共空间治理等工作统筹起来,避免重复劳动。
(三)强化组织保障。扎实推进“三项机制”向基层延伸,镇纪委要对专项行动中涉及村干部的信访举报,迅速查证、及时处理,对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经查不实的要及时澄清,为清白者正名,为担当者担当,形成一批镇村落实“三项机制”典型案例。“四清”专项行动成效纳入年度各村(社)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四)突出社会效应。各村(社)要加强对清理出的资金资产监管,引导支持农村集体组织科学利用资产,确保投资有收益、不流失。清理清账、投资收益要向村民公开,收益用于群众,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
实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四清”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县“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就实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四清”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集聚部门“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合力,一村一策精准打击各类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行为,清理无效债务,兑现有效债权,巩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公共空间治理成果,通过理清、管好、盘活资产资源等方式,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到2020年底,全镇所有行政村集体流失资产100%收回,无效债务100%清理,不良债权100%清收,年经营性收入100%稳定达到18万元以上。
二、主要内容
(一)侵占资产清理。摸清被侵占的集体资金、资产和被垄断资源,用好用足法律手段,依法追回农村集体损失。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霸田、霸塘、霸堰等行为。稳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权属争议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利用“党建+审务工作站”、人民调解委等平台,以仲裁、诉讼、调解等方式有效化解。
(二)无效债务清查。全面梳理村级债务,组织开展村级债务合法性认定工作,对认定为不合法不合理的债务坚决依法清查处理。对以村集体名义为企业或个人借款牟利形成的债务,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依法划转实际债务人。对债权单位确已撤销或债权人已放弃债权的债务,历史遗留的可作呆账、坏账处理的陈欠债务,以民间高息借贷方式产生不合法利息的,按相关法律*、相关程序核销减债。对农村集体历史上形成应还金融部门的不良贷款和财政部门的不良周转金, 符合核呆条件的,争取以呆账、坏账方式核销处理。
(三)不良债权清账。对已到清偿期债权予以清收,对未约定偿还期限的债权应收尽收,对可能无法收回的、仅收回少量的到期债权,年内必须全部清账。债务人偿还确有难度的,以定立合同方式明确偿还期限。对无偿还意愿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清收。针对农民欠交的税费尾欠,根据债权形成原因,分类予以逐步清收、核销或减免。对村集体、农户、第三方形成的“三角债”进行清理核实,在事实清楚、债权明晰的情况下,可协调各家到场,通过协商完善手续,实行债权债务对口划转,冲转抵账。
(四)“18万元”边缘村清零。对2019年度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20万元的行政村,全部列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8万元”边缘村名单。边缘村每村要明确一名包村干部包村、一村一策推动村集体经济增收。推动扶贫项目、“三农支扶”项目向边缘村倾斜,年内每个村兴办壮大1—2项产业项目,千方百计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鼓励村干部、党员大户以个人入股的形式,参与村集体产业项目,实现带富共富、抱团发展,推动农民合作社实体化运作。
三、工作举措
(一)梳理排查阶段(5月底)
过筛梳理排查。各村成立专门工作组,全面清查集体被侵占资产、待界定权属关系资产和债权债务情况。开展清查时需发布公告告知全体村民,同步开通群众举报渠道,做好核查登记,清查情况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核定审核上报。各村党(总)支部牵头,组织有关村干部对清查梳理的被侵占资产、无效债务、外放债权开展认定,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参与。相关情况核定后,会同2019年度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20万元的村,确立为“四清”专项行动重点对象,形成四份名单(见附件),报送镇组织科。村社党(总)支*为第一责任人,对上报数据负责。
(二)挂牌推进阶段(5月至7月)
稳妥审慎推进。各村要统筹考虑、因村制宜,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四个一”的要求,明确具体责任人,压实主体责任。对纳入侵占资产清理、无效债务清查、外放债权清账名单的村,原则上45日内解决到位,突出难点问题上报,由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相关单位集中会办,集中力量攻坚。
(三)验收评估阶段(8月至10月)
组织考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四百”完成情况,牵头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以现场观摩、成效评比的形式,命名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潜力村。对专项行动质量较高的、对组织保障有力、推动工作有效的镇村党组织,给予适当形式的表彰表扬。
建立长效机制。要通过“四清”工作,进一步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推动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规范化,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理顺应签未签的经济合同,纠偏完善存在瑕疵的合同,确保财产处置、对外承包等事项有规范合同保障合法权益,形成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态势。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牵头,成立全镇实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四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经站,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合力推进。各村党(总)支部要强化主体责任,*直接推动,其他干部具体抓好落实。
(二)挂联调研指导。镇工作小组带头落实督查推进机制,领导小组成员要压实责任、定期了解“四清”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会办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村要把“四清”专项行动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公共空间治理等工作统筹起来,避免重复劳动。
(三)强化组织保障。扎实推进“三项机制”向基层延伸,镇纪委要对专项行动中涉及村干部的信访举报,迅速查证、及时处理,对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经查不实的要及时澄清,为清白者正名,为担当者担当,形成一批镇村落实“三项机制”典型案例。“四清”专项行动成效纳入年度各村(社)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四)突出社会效应。各村(社)要加强对清理出的资金资产监管,引导支持农村集体组织科学利用资产,确保投资有收益、不流失。清理清账、投资收益要向村民公开,收益用于群众,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