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码为家人代办只能代办一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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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29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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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05:20
健康码可通过为家人代办模块办理,*不能超过10人。
一般情况下健康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是亲属关系。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健康码成为出行必备。各地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落实健康码信息互认机制和规则,明确跨地区流动人员健康码信息在各地区可信可用,切实方便人员出行和跨省流动,实现防疫健康码统一*、统一标准、全国互认、一码通行。而对于老年人等不使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行动通知要求可采取识读身份证、出示纸质证明、亲友代办或一人绑定多人防疫健康码等替代措施。
一、健康码办理步骤
1、先点击手机上的微信,进入微信程序;
2、先点击右下角的“我”,再点击“支付”;
3、在“支付”界面找到并且点击“防疫健康码”;
4、点击左上角的地区后选择自己所在的地区,并点击“选择”;
5、所在地区选择完成后点击“查看防疫健康码”;
6、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点击“提交”;
7、阅读页面信息后,点击“允许使用;
8、这样就完成了申请健康码的所有步骤,可以使用健康码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