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7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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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5:23
你检视一下你们当时签的合同,里面都有详细的违约责任,一般是房价的万分之一每天给你赔偿;或者有一次性赔偿。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担保法》第89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按你的情况,主要还是得看办不下房产的原因究竟是否可以归责于开发商,如果能归责于他,则他应赔你双倍的定金,如不能归责于他,返还你的定金+定金数额的同期银行利息即可。从你买房的角度来说,如果你很想要这套房,可以要求换房而不是退房。但其办不下房产的原因你要了解清楚,如果所有的都办不到房产证你是得慎重考虑,风险极大,退房会更保险一些。
关键点在于购买的房子的合同书是否经过登记备案,以及房子是否完工、是否抵押。 如果房子已经竣工,合同书已经登记备案就没什么问题,房子就属于你,受到了法律保护了。 如果合同书没有登记备案,就麻烦了,如果房子已经抵押或者一房多卖就更加麻烦,要准备打官司。 如果合同书已经登记备案,房子还没有竣工,也要等到开发商的破产程式完成后才可以处理。
开发商啊,房子是开发商的,当然给开发商了
银行只不过是你的债主(你从银行借钱了嘛)而已
一、《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援,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看你具体去那里买了,看你考虑周围的设施,还是只是考虑价格问题。我建议你还是亲自去那些本案的周围看一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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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诉解决,其他起诉过的业主的案例,将是最强有力的说服证明材料
房产首付比例: 均价略有跌幅在18000左右,首付30%。 现在首付的情况可以分为: 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 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 3、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 4、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
应该可以,有开发商首付收据银行就会承认。其实你就是自己真交了首付银行凭的也是这张收据。
你好,属房地产商违约,你可以申请维权,以合同为准,是他们对风险估算不当导致的,你不能吃这个大头亏,不过如果你手头有余钱的话,尽量拿对你也没坏处,现在贷款利率不低,可能还会上涨,少贷少付利息,熟轻熟重要看你自己的情况定了,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