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7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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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5:05
Creedence Clearwater Revival
Creedence Clearwater Revival(克里登斯清水复兴合唱团,简称CCR),是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最受喜爱的一支超级摇滚乐队。他们的音乐植根于美国南方的民间音乐,早年的歌曲带有强烈的布鲁斯色彩,对Lynyrd Skynyrd, Sea Level, Dixie Chicken, ZZ Top等乐队有重要影响。Have you ever seen the rain,多名摇滚巨星翻唱过,摇滚的态度坚决。
Lynyrd Skynyrd,1970年代风靡一时的美国南方摇滚乐队,风格和Eagles比较接近,1963年成立于佛罗里达州Jacksonville,1973年走红。最出名的特点是他们的吉他合奏。可惜乐队的灵魂人物Ronnie Van Zant在1977年因*去世,1984年重组其弟John成为乐队新主唱。2006年3月23日Lynyrd Skynyrd乐队进入摇滚名人堂。到2010年乐队原始成员仅剩Gary Rossington一人。提起LYNYRD SKYNYRD,估计知道这个乐队名字的人不会特别多,但是提起他们的很多著名的曲子估计很多人都有印象,其中最著名的歌曲就是Free Bird。在这首歌的开头有着一段很精彩的滑棒吉他演奏来模仿鸟叫的声音,歌曲旋律流畅动人,而且吉他演奏的非常精彩,可以说从音乐本身和演奏技术来看都是非常经典的作品。除此之外,像simple man和sweet home alabama都可以说是非常经典的歌曲。他们的作品往往有着很浓厚的美国南部的乡土气息,交织着blues、乡村的音乐风格。
60,70年代的摇滚决定了摇滚以后的发展,可以重点介绍
摇滚(Rock and Roll)是一种音乐类型,起源于1940年代末期的美国,1950年代早期开始流行,迅速风靡全球。
摇滚乐以其灵活大胆的表现形式和富有 *** 的音乐节奏表达情感,受到了全世界年轻人的喜爱。摇滚乐并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形成一股热潮。
摇滚乐在1950年代出现于美国,然而其音乐中的元素则可以追溯到早在1920年代的蓝调音乐。早期摇滚乐融合了蓝调音乐、布基乐以及爵士乐,并受到美国传统民谣音乐、教会福音乐以及乡村音乐的薰陶。
再向上追溯,甚至早在十九世纪的纽约的五分区,便可以找到融合非洲音乐以及爱尔兰音乐的摇滚乐雏形。 “Rocking 摇滚”一词最初是被唱圣诗 (gospel)的美国南部歌手使用。
(并非传统圣诗,而是黑人那种带有背面节拍'backbeat'的R&B,是摇滚的前身之一),意指一种使人精神上升上天堂的音乐。可是到了40年代,这一词是用作双关语,字面上定义为一种舞蹈,里面却隐含着 *** 的意义;例如 Roy Brown(蓝调歌手)当时的歌是叫“Good Rocking Tonight”。
这种歌因当时一般被贬为叫做“种族音乐 race music”(音乐界对R&B的代称)而很少被音乐界的主流——白种人所听到。1951年,在俄亥俄州的克里夫兰市里有个叫 Alan Freed的DJ,开始为他的白人听众播出这种音乐,而就是Freed被誉为第一个为这种震撼的R&B音乐奠定“Rock and roll, 摇滚乐”这个称号。
对于何张唱片称得上是第一张摇滚乐唱片仍然存有许多争议。候选者包括Jackie Brenston & His Delta Cats在1951年的《Rocket 88》,以及后来更广为人知的《Maybellene》、《Johnny B. Goode》(Chuck Berry)或《Bo Diddley》(Bo Diddley)、《Rock Around the Clock》(Bill Haley & His ets),或者按照滚石杂志(RollingStone magazine)2005年富有争议的观点:Elvis Presley(猫王)在孟菲斯(美国田纳西州西南部一城市)为SUN records厂牌发行的第一支单曲《That`s all right》。
一些历史学家追溯的更远,他们指出,类似Fats Domino之类40年代音乐家的曲风难以与摇滚乐相互区分,其中包括:《Is You Is or Is You Ain't My Baby?》(Louis Jordan)、《The Oakie Bookie》(Jack Guthrie,1947)以及《Rock Me to Sleep》(Benny Carter and Paul Vandervoort II,1950)。 那些较早具有影响力和先驱精神的艺术家们于1955年开始被记录:Bill Haley, Elvis Presley,Fats Domino,Little Richard,Chuck Berry,Jerry Lee Lewis。
无论事实如何开始,摇滚乐被确信出现在美国种族冲突时期。当时,美国的黑人正不断抵抗学校与公共设施的各种种族隔离*。
所谓的“隔离,但力求平等”的教条在1954年被联邦最高*名义上的推翻。这时,一种新的、混合白人与黑人音乐元素的音乐形式呼之欲出,它应当能煽动强烈的情绪,无论人种,无论类别。
Rock and roll这一词语可能产生于1950年8月18日Louis Jordan以及他的Tympany Five在纽约对Tamburitza Boogie(一种用坦姆布里扎琴伴奏的黑人摇摆舞)这种歌舞形式的翻译。然而,早在1922年,Trixie Smith就已经创作了一首标题为《My Baby Rocks with One Steady Roll》的歌曲。
在1952年3月21日Alan Freed(后又被人们称为Moondog)在克利夫兰组织了第一场摇滚音乐会,名为The Moondog Coronation Ball。当天混合了各色人种的观众和表演者,音乐会在接近*乱的最后一曲中结束——数以千计的场外乐迷正试图闯入场内。
很快的,文化产业开始意识到,黑人音乐在白人中有着超越了R&B形式、社会偏见与种族隔离等*的市场,并且对资本主义没有任何危害。摇滚乐在美国一夜成功的风潮很快穿越了大洋,1964年伴随着“英国入侵”(英国摇滚乐手在美洲大肆流行)而达到最 *** 。
在60年代末,摇滚乐之风已经传遍了世界各处。比如在澳大利亚,Johnny O'Keefe成为了也许是此国第一个现代摇滚巨星,并翻开了澳大利亚摇滚漫长历史的第一页。
乡村摇滚 1954年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猫王)在Sam Phillips位于田纳西州孟菲斯市的Sun工作室录制了一首区域性的单曲《That's All Right, Mama.》。Elvis演奏了一种糅合了乡村音乐和西方音乐风格的新音乐形式,后被称为乡村摇滚,它以呃逆式的唱腔、迅速有力的鼓点和近乎痉挛的吉他风格而闻名。
他由此开始成为了第一个摇滚音乐巨星。但直到之后一年Bill Haley & His ets的《Rock Around the Clock》的创作才正式开始了摇滚机车的隆隆轰鸣。
这支歌曲是摇滚史上最为重要的创作之一,并且狂热的年轻人们群聚着观看Haley和the ets演奏它,以至于在某些地方造成了*乱。 《Rock Around the Clock》不论对于这个组合还是整个摇滚音乐都是一个突破。
正如九层之塔起于垒土,《Clock》这首歌为之后的一切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由于它 *** 了乡村摇滚和R & B的影响,《Clock》在美国流行乐排行榜上蝉联了几周的冠军,并且在在类似澳大利亚和德国等地大肆流行。
这支单曲在澳大利亚被一独立厂牌Festival Records发行,竟然一举成为了全国最畅销的唱片。1957年Jerry Lee Lewis和Buddy Holly成为了最早在澳大利亚巡回演出的摇滚艺。
摇滚(Rock and Roll)是一种音乐类型,起源于1940年代末期的美国,1950年代早期开始流行,迅速风靡全球。
摇滚乐以其灵活大胆的表现形式和富有 *** 的音乐节奏表达情感,受到了全世界年轻人的喜爱。摇滚乐并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形成一股热潮。
摇滚乐在1950年代出现于美国,然而其音乐中的元素则可以追溯到早在1920年代的蓝调音乐。早期摇滚乐融合了蓝调音乐、布基乐以及爵士乐,并受到美国传统民谣音乐、教会福音乐以及乡村音乐的薰陶。
再向上追溯,甚至早在十九世纪的纽约的五分区,便可以找到融合非洲音乐以及爱尔兰音乐的摇滚乐雏形。 “Rocking 摇滚”一词最初是被唱圣诗 (gospel)的美国南部歌手使用。
(并非传统圣诗,而是黑人那种带有背面节拍'backbeat'的R&B,是摇滚的前身之一),意指一种使人精神上升上天堂的音乐。可是到了40年代,这一词是用作双关语,字面上定义为一种舞蹈,里面却隐含着 *** 的意义;例如 Roy Brown(蓝调歌手)当时的歌是叫“Good Rocking Tonight”。
这种歌因当时一般被贬为叫做“种族音乐 race music”(音乐界对R&B的代称)而很少被音乐界的主流——白种人所听到。1951年,在俄亥俄州的克里夫兰市里有个叫 Alan Freed的DJ,开始为他的白人听众播出这种音乐,而就是Freed被誉为第一个为这种震撼的R&B音乐奠定“Rock and roll, 摇滚乐”这个称号。
对于何张唱片称得上是第一张摇滚乐唱片仍然存有许多争议。候选者包括Jackie Brenston & His Delta Cats在1951年的《Rocket 88》,以及后来更广为人知的《Maybellene》、《Johnny B. Goode》(Chuck Berry)或《Bo Diddley》(Bo Diddley)、《Rock Around the Clock》(Bill Haley & His ets),或者按照滚石杂志(RollingStone magazine)2005年富有争议的观点:Elvis Presley(猫王)在孟菲斯(美国田纳西州西南部一城市)为SUN records厂牌发行的第一支单曲《That`s all right》。
一些历史学家追溯的更远,他们指出,类似Fats Domino之类40年代音乐家的曲风难以与摇滚乐相互区分,其中包括:《Is You Is or Is You Ain't My Baby?》(Louis Jordan)、《The Oakie Bookie》(Jack Guthrie,1947)以及《Rock Me to Sleep》(Benny Carter and Paul Vandervoort II,1950)。 那些较早具有影响力和先驱精神的艺术家们于1955年开始被记录:Bill Haley, Elvis Presley,Fats Domino,Little Richard,Chuck Berry,Jerry Lee Lewis。
无论事实如何开始,摇滚乐被确信出现在美国种族冲突时期。当时,美国的黑人正不断抵抗学校与公共设施的各种种族隔离*。
所谓的“隔离,但力求平等”的教条在1954年被联邦最高*名义上的推翻。这时,一种新的、混合白人与黑人音乐元素的音乐形式呼之欲出,它应当能煽动强烈的情绪,无论人种,无论类别。
Rock and roll这一词语可能产生于1950年8月18日Louis Jordan以及他的Tympany Five在纽约对Tamburitza Boogie(一种用坦姆布里扎琴伴奏的黑人摇摆舞)这种歌舞形式的翻译。然而,早在1922年,Trixie Smith就已经创作了一首标题为《My Baby Rocks with One Steady Roll》的歌曲。
在1952年3月21日Alan Freed(后又被人们称为Moondog)在克利夫兰组织了第一场摇滚音乐会,名为The Moondog Coronation Ball。当天混合了各色人种的观众和表演者,音乐会在接近*乱的最后一曲中结束——数以千计的场外乐迷正试图闯入场内。
很快的,文化产业开始意识到,黑人音乐在白人中有着超越了R&B形式、社会偏见与种族隔离等*的市场,并且对资本主义没有任何危害。摇滚乐在美国一夜成功的风潮很快穿越了大洋,1964年伴随着“英国入侵”(英国摇滚乐手在美洲大肆流行)而达到最 *** 。
在60年代末,摇滚乐之风已经传遍了世界各处。比如在澳大利亚,Johnny O'Keefe成为了也许是此国第一个现代摇滚巨星,并翻开了澳大利亚摇滚漫长历史的第一页。
乡村摇滚 1954年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猫王)在Sam Phillips位于田纳西州孟菲斯市的Sun工作室录制了一首区域性的单曲《That's All Right, Mama.》。Elvis演奏了一种糅合了乡村音乐和西方音乐风格的新音乐形式,后被称为乡村摇滚,它以呃逆式的唱腔、迅速有力的鼓点和近乎痉挛的吉他风格而闻名。
他由此开始成为了第一个摇滚音乐巨星。但直到之后一年Bill Haley & His ets的《Rock Around the Clock》的创作才正式开始了摇滚机车的隆隆轰鸣。
这支歌曲是摇滚史上最为重要的创作之一,并且狂热的年轻人们群聚着观看Haley和the ets演奏它,以至于在某些地方造成了*乱。 《Rock Around the Clock》不论对于这个组合还是整个摇滚音乐都是一个突破。
正如九层之塔起于垒土,《Clock》这首歌为之后的一切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由于它 *** 了乡村摇滚和R & B的影响,《Clock》在美国流行乐排行榜上蝉联了几周的冠军,并且在在类似澳大利亚和德国等地大肆流行。
这支单曲在澳大利亚被一独立厂牌Festival Records发行,竟然一举成为了全国最畅销的唱片。1957年Jerry Lee Lewis和Buddy Holly成为了最早。
1597年,歌剧在佛罗伦萨诞生,亚各布•佩里(Peri,1561-1633)创作了音乐历史上第一部歌剧《达夫妮》,但遗憾的是这部歌剧现已佚失,这样,佩里创作于1600年的《尤丽狄茜》,便成为流传下来的最早的歌剧。
在古希腊神话中,尤丽狄茜是太阳神与艺术女神之子奥菲欧的新娘,她被毒蛇咬伤后死去,奥菲欧闯进地狱去寻找自己的爱妻,冥王和冥后被他的真情所感动,遂复活了尤丽狄茜。这部歌剧由一个序幕和三个场景组成,序幕的标题为“悲剧”,它是以铜管乐器伴奏的一首歌曲《Io,che d'alti sospir。
》,有些版本在这首歌的前后还增加了马伦齐奥《五声部古序曲》和马尔维兹(C.Malvezzi,1547-1599)的《六声部古序曲》;歌剧中的唱段已经形成了独唱、重唱和合唱的模式,但是还没有咏叹调,全部是富于歌唱性的宣叙调,听起来有很浓的牧歌味道。 在歌剧诞生之初,还有两部同这一新生艺术形式的发展有着密切关联的重要作品:朱利奥•卡契尼(Caccini,约1548-1618)发表于1602年的牧歌与小坎佐纳作品集《新艺术》,和马可•达•加利亚诺(Gagliano,1575-1642)创作于1607年的歌剧《达夫妮》。
卡契尼在《新艺术》中发展了一种与复调风格相对立的单旋律音乐风格(又称单声部),曲集中收入的牧歌均为以乐器伴奏的独唱形式,确切地说是以数字低音伴奏的宣叙调,这也正是单旋律音乐的主要特征,而那时的歌剧实际上就是类似于单旋律音乐式的作品。加利亚诺的《达夫妮》是一部小型歌剧,曾得到佩里的高度赞扬;达夫妮是古希腊神话中河神的女儿,太阳神阿波罗初恋的美丽少女,在古罗马诗人奥维德(公元前43-17)的《变形记》中,她为逃避追求者而变成了一棵月桂树;歌剧以一段芭蕾开始,有序幕和六个场景。
加利亚诺的创作思想相当超前,他极力主张戏剧的真实性要比歌手炫耀演唱技巧更为重要,这一认识与后来的格鲁克(Gluck,1714-1787)非常接近。 蒙特威尔第是音乐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意大利歌剧作曲家,他是跨越文艺复兴和巴洛克两个时代的人物,集杰苏阿尔多的牧歌风格与威尼斯乐派的音乐风格于一身,他以这些传统为出发点,运用丰富的想象力,将自己用以创作的每一种体裁都进行了革新,发展出完全属于他自己的、个性鲜明的新风格。
而且,由于长期从事牧歌的创作,使他掌握了以音乐手段来表现歌词内容特点的高超技巧,这成为他歌剧创作不可或缺的坚实基础。在创作思想中,蒙特威尔第特别强调音乐应该以真实为基础,去表现整个人,去描写人的心灵世界,抒发植根于人类天性中的强烈情感。
他完成于1607年的《奥菲欧》是实践自己创作思想的杰作,也是历史上第一部成熟的歌剧,尽管它在形式上还是歌剧诞生时的样子,但是音乐更加丰富了,戏剧效果得到进一步加强,使用了较大编制的乐队,还大胆运用了不和谐音 *** 乐器震音,来增强音乐的表现力,并以不同乐器来表现人物性格,使用一些简短的乐句来预示或表现歌剧中的某些重要场景和戏剧气氛。——这些特点在他后来的歌剧中都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发展。
蒙特威尔第的《奥菲欧》也是以奥菲欧与尤丽狄茜的故事为题材的,不过有一个与佩里的《尤丽狄茜》完全不一样的悲剧性结局。在蒙特威尔第的《奥菲欧》中,冥王要求奥菲欧在渡过冥河前不能看尤丽狄茜,但奥菲欧受感情的驱使回头看了自己的新娘,因此永远失去了尤丽狄茜,他唱起一支悲伤之歌:“山也悲伤,石也悲伤”,歌声的回声四处回荡。
太阳神阿波罗将他接入天堂,奥菲欧痛苦地问他的父亲:“难道我永远无法再见到我所爱的尤丽狄茜那甜美的双眼了吗?”阿波罗抚慰地答道:“在阳光与星光之中,你将感受到她美丽的存在。”歌剧以一首托卡塔开始,序幕是缪斯女神讲述奥菲欧的故事,全剧共五个场景,最后以牧羊人的节日合唱与舞蹈作为结束。
就这样,诞生于佛罗伦萨的歌剧在威尼斯兴盛了起来。蒙特威尔第一生共创作了十几部歌剧,最著名的还有《阿里安娜》、《尤利西斯还乡》和《波佩阿的加冕》等。
《阿里安娜》现在只流传下来一首《阿里安娜的哀歌》,阿里亚娜即古希腊神话中的阿里阿德涅,是克里特国的公主,她帮助忒修斯杀死牛头怪兽米诺陶洛斯,然后两人逃往纳克索斯岛,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后来命运女神告诉忒修斯,按照命运安排,阿里阿德涅应该成为酒神狄俄尼索斯的妻子,劝他放弃了对阿里阿德涅的爱,于是忒修斯不辞而别,令阿里阿德涅伤心万分(注3)。《阿里安娜的哀歌》中唱道: 让我死去, 哦,让我死去吧! 面对如此残酷的命运, 在如此巨大的痛苦中, 有谁来抚慰我? 让我死去吧。
…… 当蒙特威尔第创作这部歌剧时,正是他的妻子离世之即,这首哀歌恰好是他此时心境的写照。据传说,这部歌剧当年在一个王子的婚礼上演出,这首哀歌竟使在场的六千多人潸然落泪。
1608年,蒙特威尔第将《阿里安娜的哀歌》改编为五声部牧歌,后来,又将它改编并收入《精神与道德之林》,足见作者本人对它的珍视程度。1641年完成的《尤利西斯还乡》取材于《荷马史诗》,尤利西斯即奥德修斯,歌剧讲述的是尤利西斯浪迹天涯二十载,他的妻。
我的理解,你的老师让做的PPT应该是要求你做一个关于你自己对流行音乐看法、理解、见解的PPT,而不是让你把歌或音乐放在PPT里面给大家欣赏。应该有点像论文性质。
比如你想选“艾薇儿”为主题做PPT,那我建议你应该在PPT上具备以下几部分内容:
1、艾薇儿本人简介;(第一部分:艾薇儿简介)
2、艾薇儿所在的时代大背景的流行音乐的历史、现状和趋势;(第二部分:艾薇儿时代“或当代”流行音乐现状与特点的分析)
3、艾薇儿的音乐所特有的特点和她的代表作或标志性风格;(第三部分:艾薇儿音乐分析)
4、你自己的音乐相对于艾薇儿的音乐,有哪些地方可以借鉴来完善自己。(第四部分:艾薇儿音乐风格的借鉴学习和应用)。
当然,中间可以恰当的穿插一些艾薇儿音乐的代表性选段以润色。
半道红电子市场里有个大名鼎鼎的史老太婆 , 买过她东西的人都被她侃晕了,史老太太以前是语文和英语老师,出于对音乐的热爱,最终弃文从商,进行世界名牌耳机的销售工作,目前是森海塞尔的代理商,由于痴迷于音乐,她经常戴着森海塞尔的动圈旗舰耳机:HD650上街,引起无数行人侧目。在家中,她自己用丹麦尊宝的Hi-Fi箱子,电脑也是经常升级更换,据说,她目前正在筹划写小说,可以说是时尚潮流浪尖的人物,真是让年轻人汗颜。
姓名:史乐天
性别:女
年龄:66岁
职业:广电市场卖耳机的
特征:擅长“抖科”(杭州话,瞎掰),尤其擅长用夹杂着英语单词的普通话“抖科”
金庸笔下,有个很强悍的姓史的老太太,叫史小翠。
湖墅南路广电市场卖耳机的这个史老太,也很强悍。
去她那里买东西,需要打起十二分精神。老太太健谈,几个回合下来,生意做成了,顾客也服帖了。
“我觉得这个老太太实在不是一般的人物啊,用杭州话、普通话,夹杂着英国话跟我们瞎聊,话题涉及到靠女人养的男人、婚姻家庭、下一代教育、英国英语和美国英语的区别、大学里的老师、森海塞耳的家族历史(老太太是专门代理森海的产品的)、怎么跟美国人讲不要买D版……实在太多了,我没办法全部记起来!”领教过的人从广电市场出来,都觉得自己头很晕。
史老太总是在路上。不是在湖墅南路,就在莫干山路。如果不在湖墅南路,顾客会看到老太太留下的一张纸条,上书:“有事外出。赠送20元的士费,请到莫干山路569号双马展厅。拒绝spy。”
莫干山路569号,有她另一家店。有人去过,发现那不过是某个招待所一楼的屋子,摆满了耳机和试音设备。而到了老太太嘴里,就成了“展示厅”。
大学里的学生有喜欢音乐,又买不起耳机的,可以去那个展示厅听音乐,老太太全程奉陪,而且free(免费)。
她说,这叫延伸服务。老太太紧跟潮流,满口这样的新名词。向人推销耳机,她会说,这是王菲最喜欢的一款,那是挪威“神秘园”乐队用过的型号……一个60多岁的老太太呀,时尚起来,是会让年轻人暴汗的
爱送书
老太太的柜台里还放着一本于丹的《〈论语〉心得》,地上一只纸箱上另外堆着十多本新华字典,初一看,难免疑惑:老太太还卖书?
其实,《〈论语〉心得》是送给年轻朋友的。“现在的年轻人太浮躁,多读读这样的书有帮助。”新华字典是送给老年朋友的,活到老,学到老,这也是老太太的座右铭。遇到感情有困惑的小女生,老太太会送她们池莉的小说《所以》。此外什么《大国崛起》、易中天、王立群,史老太每样都买了10来册,遇到谈得来的朋友,就送他们一本。
“君子不言利。”虽然是生意人,老太太却总是把这句古训挂在嘴边。不言利言什么?看看书听听歌喽。
老太太喜欢文学,在大学里听过夏承焘先生讲《红楼梦》,笔记做了厚厚一叠。不过最爱的却是俄罗斯文学,什么大小托尔斯泰、陀斯妥耶夫斯基、普希金、屠格涅夫,说起来就眉飞色舞。
老太婆
1994年,半道红的广电市场刚造起来,史老太在那里租下一个摊位,从此一起成长。十多年下来,她已混成了殿堂级人物,江湖人称“老太婆”。据说所有的品牌耳机,便宜的和昂贵的,在她这里都能买到,价格公道,童叟无欺。
当然,“老太婆”是尊称。就像古龙笔下的“老伯”,永远只有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你不需要知道他姓甚名谁,你只需要知道,他在这里,他是老大。
“进去随便抓住一个人问,卖耳机的史老太,她的摊位在哪里,对方没有不知道的。”这不是传说,这是已经被杭州玩耳机的发烧友印证过无数遍的事实
重金属(Heavy Metal)
60年代,以“滚石”乐队为代表的硬摇滚以它的粗犷、猛烈为基础,发展了主流摇滚中的强劲风格。到了70年代,作为硬摇滚的延续,出现了一种更为流行的硬摇滚风格,便是从中发展出来的一种更“硬”的硬摇滚,被称作“重金属”。有一位摇滚乐评论家对“重金属”作了这样的解释:从音乐上看,如果硬摇滚的音响是很大的,那么,重金属的音响就更大;如果硬摇滚是简单的,有很多重复,那么,重金属更简单,有更多的重复;如果硬摇滚歌手的演唱是呼喊似的,那么,重金属的歌手是拼了命的呼喊;如果硬摇滚乐队利用电子手段来实验音响失真和反馈,那么,重金属乐队则利用电子手段歪曲一切他们想歪曲的声音;如果硬摇滚爱好长时间的器乐即兴演奏,那么,重金属提供更长、更响、更复杂的器乐独奏;如果硬摇滚是一种与传统相对立的文化,那么,重金属则是一种专事反文化的文化。因此,重金属和一般摇滚乐相比,它缺少音乐性(特别是旋律很简单),而带有更多的“戏剧性”(如演出时利用各种奇特的服装、灯光及舞台效果等)。另外,从传播方式上看,重金属乐队主要以巡回演出或通过录像带来扩大他们的影响而不是通过录音和广播(但并不是全都如此)。
由于重金属自身缺少文学价值,评论界对它的评价一直不高,但它却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70年代最重要的两支重金属乐队是来自英国的“莱德·泽普林”和“黑色安息日”。莱德·泽普林”乐队是由“新兵”原成员吉米·佩奇(Jimmy Page)与另外三人于1968年建立起来的,主唱是罗伯特·普兰特(Robert Plant,生于1948年)。1969年推出的《莱德·泽普林Ⅱ》是他们第一张夺魁专辑,使他们赢得了很大的荣誉。接着推出的《莱德·泽普林Ⅲ》和《莱德·泽普林Ⅳ》也很流行,其中包括了乐队最著名的歌曲《天堂阶梯》(Stairway to Heaven)。
“黑色安息日”(Black Sabbath)乐队
“黑色安息日”乐队是来自英国伯明翰的一个四人乐队,成立于1969年。主唱约翰·奥斯本(John O *** ourne),音区很高,经常发出尖叫似的声音。歌词涉及鬼魂、幻想、精神错乱等神秘领域。乐队具有重金属的典型特点,如:不断重复的、失真的吉他连复段;持续的、强劲的节拍等。确实,如果对比一下普莱斯利或“沙滩男孩”等早斯摇滚乐,“黑色安息日”的摇滚乐已经与他们差别很大。在奥斯本演唱的歌曲《摇滚造反》(Rock'n' Roll Rebel)中,他用青少年的口吻这样毫不留情地告诉父母们:“做你们想做的,别想让我来顺从你们”。
70年代英国早期的重金属一直延续到80年代以后,他们在音乐上没有什么不同,不同的只是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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