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梦的尽头是海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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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2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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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4 15:27
一
拒绝了爸妈送我到大学的提议,寄出了行李,我只身一人来到了这座离乡千里、有点叶公好龙地爱着的城市。兰州车站的地下通道,贴满了西北风情的旅游广告,我看着大漠的苍茫,看着丹霞的溢彩,看着沧桑的石窟,咧着嘴笑了:原来你喜欢的西北,除了烈日与风沙,还有这么多蛊惑人心的力量。
其实,最初兰州在我脑袋中的印象,也不过是地理课本上的内陆交通枢纽和历史课本上的丝绸之路,是一条黄河、一碗牛肉面和一本《读者》。但后来我知道,兰州是沈时书全部的信仰所在,那里有他的西北梦,有他的民谣,有他的灵魂故乡与温床。
而我,无非因为一个人,向往一座城。
抵达的时候,是早晨八点,兰州的清晨来的比较迟,我擅自闯进慵懒的晨光中,带着一种无以名状的心情走进这座城。看了一条不知名的街道,有地地道道的牛肉面;看了一条奔涌的长河,是从小就在作文中赞美的母亲河;看了一架飞跃南北的铁桥,守望着它的百年历史……
我匆匆地打量着这片陌生的土地,像是在求证什么,又像是没有。耳机里回旋的依旧是听了两年多的《兰州,兰州》,却在一通熟悉的旋律里,今天和昨天,参差着错落着,一阵晕眩。
二
升入高二那年,学校为高一新生召开迎新晚会。那个时候《南山南》还未横空出世,民谣也没有如今这般广为传唱。但那个晚上,在热闹的摇滚、帅气的街舞过后,沈时书安静地唱了一曲《兰州,兰州》,一直唱到了我心里。
大概也只有那个年龄,我们可以轻易到因为一首歌,爱上一个人吧。
那一年,沈时书高三。大我一届。
我关注了他所有的社交平台,虽然几乎全部内容都是关于民谣,关于旅行与远方。但我还是努力收集各种与他相关的碎片,试图拼凑出较为完整的沈时书。渐渐地,我知道他不仅热爱民谣与旅行,还喜欢读书书法,写一手漂亮的文章和帅气的小楷;他喜欢西北的厚重与宽广,从上高中起就决定考去兰州;他有一张干干净净的脸,和一把好看的吉他……在那个男孩子沉迷篮球与网游、女孩子热衷打扮与幻想的年级,出现在我生命中的沈时书,就连名字都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
临近高考,学校开展了“助力高考”活动,每个高二班对接一个高三班,学弟学妹为学姐学长写一些祝福与鼓励。当我看到了自己班后面写着的沈时书的班级,便毫不犹豫地接下了这种形式化又浪费功夫的活。而且为了给出专属沈时书的几句话又不被洞悉自己的小心思,我竟然花了整整一周的晚上,给他们班的四十五的人每个人写了一封信。
那时我才终于懂得明明有千言万语却又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思忖良久,最终一笔一划地写下:备考累了的时候,给我说说你的兰州吧。
为了不让我一周的功夫拜拜浪费,我才苦思冥想了这么个会有续集的故事。那段日子,简直就像经历了一场巨大的*,硬生生地押上了我全部的心情。
他给我回信了,当然,他们班的很多人都回信了,当班长把一叠各色各样的纸片交给我时,我真的是颤抖着手从一堆的“谢谢”中翻出了那张浅绿色的信纸:
我也不知道它吸引我的是什么,古时候的英雄主义还是现如今的慢节奏,随遇而安的生活方式还是直截了当的西部性格,反正每次听完《兰州,兰州》,我总觉得我本来就是属于兰州的,所以我就要回去,或早或晚而已。
看完,我把课桌右上角的高考目标从我的海边改成了他的内陆。
“兰州,总是在清晨出走;兰州,夜晚温暖的醉酒;兰州,淌不完的黄河水向东流;兰州,梦的尽头是海的入口……”有人说,毁了一首歌的最好办法就是把它当作闹钟。但没有人知道,在高三备考的那一年,在每个睡不醒的清晨,只要那首《兰州,兰州》低沉地响起,便足以给我点亮一整天的力气与心气。
那段日子,不敢狂妄自大也难免妄自菲薄,不断地否定自己又不断地自我安慰,每天都愣愣地看着桌角看上一会,然后继续摩拳擦掌高歌猛进。
那一年,我像是花光了自己此生的英雄主义。
高考结束时,周围的同学无论成绩好坏,多数一窝蜂地把志愿填到了北上广,在录取榜单上,全校一千多名毕业生,只有我一个选择了西北,选择了兰州。
那时候,我的成绩足够上兰州最好的学校,但像宣誓般,用“兰”字辈的学校填满了志愿单上所有的空格,从一本到三本。
“兰州兰州,全是兰州。你疯了么?牛肉面的吸引力这么大?还是你的传家之宝埋在兰州?或者你的祖传仇人住在兰州?”同桌白泽非要我发去自己的志愿截图,看完后生生抛过来好几个问号。
是啊,就连同桌两年的白泽,都不知道你沈时书是我讳莫如深的心事。
我不过是想前往一片杳然的土地,为自己漫长的暗恋埋单。
三
大概是因为年轻,所以可以有无限的可能,我们的梦想总有着大把的机会可以实现。2013年,沈时书高中毕业,背包里塞着一把木吉他到了兰州;2014年,我高中毕业,心里塞着一个沈时书,抵达他所在的大学。
初到的第一天就徒步走了一座城市的好几条街,那么心里对它该是有多大的期待。我看着这片全然陌生的土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这里有最纯净的太阳和最真诚的笑,以及,我用青春来心心念念的人。
但在某些瞬间,我竟然有点混淆,爱上这座城,到底是爱屋及乌,还是不可自拔的心性契合。
那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午后,我在宿舍整整坐了一下午,不知是找不到借口联系沈时书,还是一时紧张慌乱。西北的天黑的很迟,就在黑夜降至的时候,手机铃声竟然蓦地响起,依旧是《兰州,兰州》——
你好,我是沈时书,听说你来了兰州,见个面吧。
声音依旧温和纯净,却足够我讶然得手足无措。
暧昧的路灯下,我曾无数次仰望和幻想的男生缓缓走来,身边的女生温婉美好。他停在我面前,足够热情也足够疏离地说:“小老乡,我们班主任给我打过电话了,说你也是整个年级唯一一个来兰州的呢。需要帮忙尽管说话哦。”
我想问你身边的姑娘是谁,想问你记不记得高考前给你们班写了四十几封信的我,想问你在兰州是否随心,想问你民谣是否在路上……可是一个“小老乡”,击碎了我所有想问的*。
是啊,我是一个年级惟一一个来兰州的呢。
那一晚,我坐在黄河边的长凳上,背后是华灯初上的街道,眼前是滔滔东去的黄河,左边是霸气威武的中山桥,右边,是空了一半的长凳。
我不听《董小姐》,也没有陌生人给我一支“兰州”。只买了两罐黄河啤酒,因为相信,即便三人成虎,借酒浇愁也一定是有些道理的。
耳边依旧是那首歌,哦,原来是我始终在自欺欺人地不去理会那首歌中另外的两句:再不见风样的少年格子衬衫一角扬起,从此寂寞了的白塔后山今夜悄悄落雨,未东去的黄河水打上了刹那的涟漪,千里之外的高楼上的你彻夜未眠……
兰州的夜色很美,也很热闹,我原本以为自己走进了这座城市,此刻却又矫情地觉得自己也不过是个一文不值的旁观者。心里别别扭扭的,不知道是丢了心里的人,还是丢了喜欢那个人的自己,每一阵西北的晚风吹过,都是空落落的回响。
兰州的温差很大,明明午时还是炽烈的艳阳,夜里的风却有了那么一点清凉。想必若是没有那两罐黄河啤酒,一定是神清气爽的吧。可是此刻,只是晕眩,和冷。我点开了手机地图,寻找兰州更热闹些的地方取暖。
和书上说的差不多,兰州是个“无酒不成席,无酒不江湖”的地方,我想那天我看到的一定就是黄河啤酒广场了,上千张塑料桌子齐聚一堂,划拳喝酒,大声地聊天吹牛,拼酒有如比剑,握手就是结拜,这座西北的城市,在这个酒精渲染的夏日深夜,充满了一种豪放的浪漫主义。
第一次喝酒,大概是整个人都跟着节奏豪迈了起来,突然觉得自己也是个策马扬尘的侠客,刚刚放走一段快意江湖的老故事。
四
那天我从广场坐到了深夜,然后回到了我的校园,因为我,而属于我的校园。规规矩矩地上课,下课,给老妈打电话,在图书馆一呆就是几个小时。
后我看到《飘》的时候看到了一段话: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且爱上了它,后来艾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究竟怎样。我一直爱着那套美丽的衣服,根本不是爱上他这个人。
契合得我竟然险些掉眼泪。
或许和许多书上说的一样,我所喜欢的,不过是喜欢着的自己。在一场风花雪月的幻想中扮演着导演的角色,总是试图写一个漂亮的剧本,塑造一个美好的主角,以及各种如诗如画的故事。碰巧这时他来了,于是所有的故事都顺理成章地有了开始的理由。后来,明明知道这个故事的蹩脚,仍然选择了自欺欺人下去,不是因为这部剧非他不可,而只是习惯了他和自己的梦同在。
那一刻,藏了几年的小情绪忽然就释然了,我拿出藏在柜子里的角落,为他写了最后一篇日记,虽然只有两句话,却从此告别了过去的自己——
何必错把萍水相逢,当作命中注定。
五
大概,兰州就像那穿城而过的黄河,永远不知道这条看似平静的河流下面是泥沙、暗流还是旋涡。所以大概装进去的故事,也总会百转千回,充满了神秘与蛊惑。
2015年4月15日15时08分,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发生4.5级地震,15时39分,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发生5.8级地震。我至今依然能把4月15号看到的两条新闻的时间具体到每时每分,因为兰州,在这两地之间。
我们所在的校区距离兰州市中心有一段距离,所以比市里感受到了更强烈的震感,当时我正在宿舍抱着电脑头昏眼花地敲一个专访的同期声,头顶的木板床突然晃了起来,我条件反射地看了一眼喜欢恶作剧的舍友,发现她也以同样的惊愕看着我,排除了舍友在捣乱,排除了汽车撞楼,我们才意识到地震了,匆忙跑下楼。
或大或小的余震时不时晃一晃我们的教学楼,地震不是很大,却在朋友圈、微博、空间瞬间刷了屏。正当我百无聊赖地膜拜着地震塑造出的段子手,手机忽然响起。怎么也没想到,竟然是大学将近一年都没联系过的老同桌白泽。
“喂?你现在在哪?地震你对你们那儿有影响么?现在怎么样?”他依旧习惯开门见山抛出几个问号。
“哥哥,才四五级的地震,你比我还激动啊。至于么……”我默默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第一通电话没打通,我还以为……”或许是周围声音有点嘈杂,或许是刚刚有点紧张出了幻觉,白泽的声音传到我耳朵里竟然有点哽咽。
“你不会以为我遇难了吧。”我在这头把刚刚的白眼Ctrl+C+V。
“要是我也在兰州就好了,真怕你这猪地震了还在被窝睡觉。”白泽不理会我的调侃,自顾自地说,“不过我跟你说,高考志愿就跟耍我似的,前三个都是兰州,前三个都没录取。是不是很坑?!”
高考后,他只告诉我说,去了济南,再无其他。这还算是第一次提及吧。“坑什么坑啊,反正你也不怎么喜欢西北。”
“可是我喜欢你。”
一个多学期不见,平日里每天互相拆台的老同桌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我呆立在西北的大太阳底下,竟然一瞬间不知所措地……挂了电话。
短信很快过来了,一连几条:
知不知道中途挂掉电话是很没礼貌的。
我关注了你身边几乎所有人的QQ、微信以及微博,全世界都知道我在看向你。
其实我怕的也不是地震大小,只是怕就算地震不大,可我离你很远。
……
我怎么也想不到这样的诗意与温情出自白泽,往事的碎片磕磕绊绊地朝我袭来,或许,是眼睛看着远山的人,无暇去顾及近处的树的遮风挡雨。只是,就像小时候辛辛苦苦写下的作文被老师撕掉了,即便我记得开头与过程,却再也没有心情与力气重写一个结尾。
“我……对不起。”
“我,等得起。”
六
“兰州,总是在清晨出走;兰州,夜晚温暖的醉酒;兰州,淌不完的黄河水向东流;兰州,梦的尽头是海的入口……”耳边依旧是这首歌,只是自己竟然花掉了两年,才终于恍然这最后一句的含义。大概这世间的每一次会意,都是一个因人而异的故事吧,我用两个春秋编织出来的美好梦境在这座城市走到尽头,但也是在这里,一片长情的海对我说,他始终是等待我的入口。
我不确定是感动还是感情,也不知道是否又是一个新的梦。很多时候,我看着地图上几字型的黄河,看着一头的兰州和一头的济南,也不知道母亲河所能牵绊出的,会是什么。只是,在这片慢节奏的土地,有些习惯了地想,再等等吧。
不知不觉地,已经被这座城市的韵律浸润。
沈佳音曾在文章中写:“兰州自古就是一个驿站,不断地被经过:霍去病西征,戳出了五泉山;玄奘坐羊皮筏取经,演绎了白马浪;成吉思汗驾崩,在兴隆山埋下了衣冠冢……”
被世世代代的人当作驿站的兰州,竟成了我的第二故乡。曾经,我所抵达的是沈时书的兰州,它于我,不过是一场固执的奔赴;而如今,它却似乎成了与我共振的韵律,让我心安理得的爱上了,住下了。
不为潮流而热闹,不为偏远而孤僻,不为迎合而雕饰,不为弘扬而保守,有热闹也有宁静,有精致亦有洒脱……这才是我的兰州啊,并且在它的陪伴下,仿佛一瞬间,那些有关青春的细枝末节也生动可爱了起来,甚至对尘世那一粥一饭的鸿蒙共度,有了些向往与执迷。
自此兰州的我,是为我而我的我。
我曾梦见自己驾驶着曾经的眼泪,随着黄河一路奔腾。路过兰州,路过济南,停在了黄河的入海口。在那里,白泽傻笑着和我说,有个水手在这里等了好久好久,只要船长来了,就一起远渡重洋。
醒来时兰州的太阳还睡眼迷蒙,我学着他的样子傻笑说,下一个天亮,我会再启航也说不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