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救灾资金可以拨给乡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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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23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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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03:28
可以的。
为加强*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117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水利厅、财政厅制定了《福建省*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救灾资金(以下简称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水利救灾资金是*财政下达我省用于支持应对水旱灾害的水利救灾支出方向的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用于水旱灾害救灾。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山洪地质灾害、风暴潮、冰凌(含冰雪冻融)、风雹、龙卷风、台风、地震等造成的洪涝、干旱及引发的次生水旱灾害等。
第四条 水利救灾资金实施期限到2028年,到期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按照财政部、水利部的规定执行。各级水利部门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做好绩效评估工作。
第五条 省财政厅负责审核资金分配方案、会同省水利厅下达资金预算、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监督,以及监督、指导省级有关单位、市县加强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省水利厅负责提出水利救灾资金分配建议方案,会同省财政厅开展绩效目标制定、绩效监控和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省级有关单位、市县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水利救灾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要根据水旱灾害实际发生情况,以及财政部、水利部和*、省*有关部署,按照水旱灾害防御机制的要求,突出*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 水利救灾资金支出分为防汛及抗旱两个方面,具体使用范围如下:
(一)防汛方面主要用于对安全度汛,水利工程设施(江河湖泊堤坝、水库、海堤及其涵闸、泵站、河道工程及设施等)水毁修复;救灾所需的水文测报、防汛通讯、防汛信息系统、监测预警相关设施设备修复及水灾害抢险等方面的补助,主要包括开展上述工作所需的物资材料费、专用设备添置费和使用费、通信费、水文测报费、运输费、机械使用费、技术指导培训费及抢险队伍和设施设备预置、救灾等。
(二)抗旱方面主要用于支持兴建救灾所需的抗旱水源和调水供水设施、添置提运水设备及运行、旱灾抢险等方面的补助,主要包括开展上述工作所需的物资材料费、设施建设费、专用设备添置费和使用费、调水及旱情测报费、技术指导培训费及抢险队伍和设施设备预置、救灾等。
第八条 水利救灾资金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水利救灾无关的支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03:29
可以,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出台的《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117号)文件规定,我局对乡镇*申请工程资金补助的报告和佐证材料(经乡镇水利站现场审核)进行了研究,并经市*批复,拟下达如下单位的项目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项目名单见附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03:29
只要情况合理 国家领导干部批准了把资金批下来 就可以联系乡镇的干部领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03: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直属垦区:
为加强*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