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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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2:36
我们都已经在网络上了解到这样一个事情,就是在合肥有一个缘故,他由于长时期的加班,所以导致自己猝死。对于这样的一个事件来说,我们也感到十分的痛惜,因为必须对这样的一个案件来说,这样的一个员工,由于他自己加班,结果导致自己身体出现各种的问题。也是让大家感觉到十分的难以接受的,在这样的一个公司面前,他没有顾及到自己的员工的身体问题,而是让自己的员工一系列的加班,也是让大家感觉到这样的一个公司是十分的不具有人性化的特点的。
这个判决是不合理的
毕竟对于这样的一些公司来说,他们是应该对于自己的员工有着非常爱护的心理的。这样才能够让自己的员工为自己的公司持续的输出,对于自己的公司来说也是比较好的。但是如果他们自己在面临着自己员工的时候,没有让自己的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所以让自己的员工产生猝死,这样的话他们也需要负巨大的责任。
因为自己的员工由于加班才出现这种情况
那么我们可以看到这一个案件的审理结果,结果是这一个公司承担二成的责任。对于这样的一个处理结果来说,就我个人认为这个判决是非常不合理的,因为毕竟对于这样的一个公司来说,由于他强迫自己的员工加班,而且他没有合理的去遵守劳动法里面的原则和规则,才让自己的员工出现这样的一系列事情。
按理说他应该是负绝大部分的责任的,对于这样的一个事件来说,才能够去平息自己的公司里面的一些怒气的。而且对于这样的一个公司来说,如果想要去挽回自己在社会上的颜面,也必须让这个公司承担很大的责任,才能够让他们自己的员工感觉到自己是有保障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2:37
我觉得不合理,就是因为这个公*期压榨员工的劳动力,而且这个人最后意外猝死和加班时间比较长,有很直接的关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2:37
个人感觉这个判决是很不合理的,因为加班猝死这是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而且加班也是公司要求的,所以需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2:38
是挺合理的,因为公司也说了并没有让员工加班,是员工自己要加的班,如果员工不加班的话,他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