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0:0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6:54
在外地买房不需要回家乡开无房证明。
无房证明是在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开局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要单身证明)。
无房证明的有效期为一个月,自开局之日起,过期作废,需要重新开局的。不同城市的房管局要求和*不一样,一般开局无房证明需要手续费15-40元不等,具体收费以当地房管局的*为准。
扩展资料
广西南宁的张先生最近购买首套住房,需要开“无房证明”以获得贷款优惠利率。他惊讶地发现,要得到这张证明“没有房子”的薄纸,竟然需要花60元。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南宁,在全国多地,“无房证明”都必须在*限定“独此一家”的机构办理,并收取20元到60元不等的费用。
关于档案服务费,广西柳州市物价局一名负责人表示,上级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中有“利用档案开展服务”。但是,正如人们所质疑的,开具“无房证明”的当事人在房产部门连档案都没有,就不存在利用档案进行服务问题,怎么还能收费?
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的文件,从2013年8月1日起,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就包括档案部门“利用档案收费”。所以,部分地方向群众开具“无房证明”收费,属于违规乱收费行为。
对于开具“无房证明”收费,南宁物价部门称,房产部门在建立档案库、档案数字化过程中“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需要通过收费弥补这部分费用”。
而实际上,房产部门在建立档案库、档案数字化过程中耗费的人力物力,民众已经通过纳税方式支付了该部分费用,房管部门没有理由再向民众收费。
房管部门因为在建立档案库、档案数字化过程中“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便通过收取“查档服务费”弥补相关费用,属于向民众重复收费行为。
需要看到的是,民众房产档案等资料属于公共资源,由相关机构免费获得,相关机构显然没有权力利用档案查询收费。部分地方部分部门向群众开具“无房证明”收费,本质上属于权力寻租行为,即利用公权力与公共资源谋取部门私利。
而部分地方发现的,房管部门不将档案查询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上缴国库,而是装进单位私设的“小金库”,用于单位职工加班补助费、福利费、电话补助费等支出,即已为此提供了明证。
正如有关专家所指出的,取缔行政事业性收费是*简政放权的难点,本届*将简政放权作为头号任务,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但是,有的好*刚出中南海就被一些地方截留,还有的则阳奉阴违,刚取消收费、又来强制的高收费“服务”。
在这种*明令禁止、百姓深恶痛绝的问题上,各级*和主管部门必须加大清理力度,以防范部分地方部分部门因为实施权力寻租,利用档案查询收费谋取私利,侵损广大民众的利益。
参考资料:人民网▬开“无房证明”收费本质是权力寻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6:54
一般现在是不需要回家开无房证明的,除非硬性要求,各地*要求不同,具体应提前在买房地了解。
得益于科技的发展,现在很多东西都可以全国联网。一般只要在购房地的房管局查无房证明就可以了,查询方法如下:
1. 带上身份证到房管局;
2. 找到自助查档机;
3. 把身份证放到感应区;
4. 点击查询名下房屋套数;
5. 如果没有自助查档机可以在柜台查询;
参考资料:搜狐——买房无需无房证明
要开具无房产证明,首先要了解所在城市开具此证明的地点。一般在房管局办公室或者对外窗口咨询。
准备材料:户口本 身份证 结婚证 无房产证明申请;
通过审核后,房管局相关人员会根据相关操作规程,给您开具无房产证明。一把情况下,格式如下:
证明
某年某月某日,经某某市房屋管理局系统核查,某某某同志(身份证号:),在我市无房屋登记信息。
单位机构胆码:
查询操作人员:某某某
特此证明
某市房屋管理局
某年某月某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6:55
不需要,只要在购房地的房管局差无房证明就可以了,查询方法如下:
带上身份证到房管局;
找到自助查档机;
把身份证放到感应区;
点击查询名下房屋套数;
就可以查询到无房证明了;
如果没有自助查档机可以在柜台查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6:56
在哪买房你留意一下当地地建委或者房管局的公告,需不需要无房证明,有没有限购。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6:56
只是需要你们在户口所在查询即可,其他城市不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