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快处后怎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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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5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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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0 19:52
1.首先,拨打报案电话: 理赔服务人员询问出险情况,协助安排救助,告知后续理赔处理流程并指导拨打报警电话,紧急情况下先拨打报警电话。
2.事故勘察和损失: 确认报案后,查勘专员会尽快联系车主,并对事故现场和车辆进行查勘,指导车主填写出险通知书(索赔申请书),向车主出具索赔须知,并确认此次事故的理赔内容、范围、金额及修复方式等必要信息。
3.提交索赔材料: 根据车险公司书面告知索赔须知内容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会及时对车主提交的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索赔材料不完整的情况下将及时通知车主补充提供有关材料,对索赔材料真实性存在疑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4.赔款计算和审核: 在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
(一)先要找出6个基本条件
目前的实施办法规定,肇事车辆双方均在本市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事故中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且机动车能够自行移动、车辆损失金额在2万元以下、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可进行保险快速理赔。
交通事故,90%都是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小的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大大简化了事故处理及理赔程序。要想走快速理赔,同时还要未碰撞水、电、通讯、道路交通等公共设施;且双方车辆手续齐全。
(二)谁的责任要分清
以往,在普通机动车驾驶人眼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属*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专业行为。自试行《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办法》以来,事故当事人就可以根据《办法》中的规定,简易地自行划分责任。对于一方当事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追尾、逆行、倒车、溜车、违反规定开关车门、违反交通信号、未按规定让行以及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行为时,而另一方当事人没有上述行为,有的一方负此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如果各方当事人均有过错的,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三)随车最好带粉笔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最好在车内携带《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石笔或粉笔、签字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用石笔或粉笔来标划、固定停车位置,然后尽快把车挪开,以免堵塞交通。
碰到双方对事故原因和责任有争议、需要标划现场等待交警处理的交通事故,双方在固定机动车停车位置时,可用石笔或粉笔在车辆的每个车轮外延中心垂直于地面上标划“T”型线。如果是多车轮的车辆,只需标划前后四个车轮的位置即可。
也就是说,本来轻微的刮伤可能也就只是需要赔钱而已,但如果当时因为害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逃逸了的话后果就比较严重。罚款是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并且就算被治安拘留了,对于给别人刮伤的车辆仍然要进行赔偿,可能有些人是感觉刮伤的这辆车的价值比较多所以当时肇事逃逸了,但肇事逃逸这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而会让事态变得严重。
二、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怎么办
可以起诉。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因为对方不处理,协商解决肯定是不行的了。时间拖得越长,诉讼时效就变短了,更加不利于受害人。因此,当事人最好是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解决。其处理流程是:找律师,写诉状,到*提起诉讼。如果受伤住院费用比较高,就可以考虑诉讼。准备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单据,误工费证明,陪床费证明,伤残鉴定等。诉讼费你垫付,诉讼后,由败诉方承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私了快速处理几天后还可以申请复核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三天过后,无法申请复核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 交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