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鱼爱吃鱼的父母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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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6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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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00:28
23岁的“小鱼爱吃鱼”,为了吸引眼球做网红,不规范穿戴骑行护具,多次不守交规违骑重机车,在网友的劝告下她说“下次不会了”,然而“没有下次”,最终命陨事故当场。
我很遗憾看见这个结局,对逝者的行为讨论及其社会学意义,大家可以看看别的博主,作为律师,我更关注那位躺在CIU里等着恢复生命力的正常骑行者。
她撞的这位骑行者今年35岁,据说是正常骑行,没超速,护具也齐全。从年龄看,这位无辜受害者正值壮年,恰是拼搏赚钱承担家庭责任的时候。他躺进ICU了,他父母妻小怎么办?
我觉得他太冤了,我很想帮他说些骂人的话,但反过来我也能理解,23岁“小鱼爱吃鱼”的父母此刻同样为自己女儿无比痛心。
可是,一句话,肇事者人没了,是非对错烟消云散。
不过法律上,即便人没了,还是有一定的规定来帮助受害者的。
本事件中,“小鱼爱吃鱼”作为成年人,她人格独立,财产独立,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其违反交规,逆行骑车,撞伤正常骑行的受害者,在事故中存在全部或主要过错,应当为其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小鱼爱吃鱼”已经过世了,民诉法规定,死者是不能具备被告主体资格的。
也就是说,受害者无法将“小鱼爱吃鱼”作为被告起诉要求赔偿。再者因为她已成年,其父母也不是监护人,没有身份上牵连的民事责任,所以也找不到她的父母。
那怎么办呢?
在基础的人身侵权法律关系里面,“小鱼爱吃鱼”是无法承担民事责任了,但她也许有遗产。
继承权是基于人身关系享有的财产权利。
其父母基于与女儿之间的人身关系,作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女儿身后财产的权利。
那么,民法典就有规定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00:28
小鱼爱吃鱼:真实年龄曝光,父母是善良明事理人,网友:天妒红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