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宗法制中,“大宗、小宗的相对性”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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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6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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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3:28
在西周时期的宗法制中,“大宗、小宗的相对性”是指宗法制度中的大宗和小宗地位是相对的。具体来说,以下几点可以进一步解释这个概念:
1. 相对于上几级为小宗:在一个家族的宗法制度中,相对于上几级的家族,本家族被视为小宗。例如,在周朝的宗法制度中,诸侯相对于周天子为小宗,因为周天子是最高级别的家族,而诸侯则属于次一级别的家族。
2. 相对于下几级为大宗:同样地,在一个家族的宗法制度中,相对于下几级的家族,本家族被视为大宗。例如,在周朝的宗法制度中,诸侯相对于卿大夫和士为大宗。因为卿大夫和士是诸侯统治下的更低级别的家族。
3. 大宗与小宗的等级关系:大宗和小宗之间的关系是家族等级关系,同时也是*隶属关系。大宗在家族等级中地位更高,拥有更大的权力和财富。而小宗则处于相对较低的地位,其权力和财富相对较少。
4. 继承权的*:在周朝的宗法制度中,大宗通常拥有继承权,即有权继承家族的财产和权力。而小宗则通常不享有继承权,因为他们地位较低,且通常不具有接任家族权位的资格。
总的来说,西周时期的宗法制中,“大宗、小宗的相对性”体现了宗法制度中的等级关系和*隶属关系。这种相对性对于理解西周时期的*和家族结构至关重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3:28
宗法制是西周*的典型特征。宗法制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权力,维护*联系。周天子以嫡长子世代继承最高执政权力,为天下的大宗。其余诸子分封为诸侯,诸侯国对于周王室处于附属地位。诸侯对天子为小宗,在本国为大宗,其地位也由嫡长子继承。诸侯的其余诸子分封为卿大夫,他们对诸侯为小宗,在本家为大宗,其地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从卿大夫到士,也形成同样的大宗与小宗的关系。于是,由血缘关系的亲疏,形成了"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样的由宗法关系决定的等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3:29
就是大宗在一下家族里是正妻的长子,小宗是正妻的次子或妾的长次子。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大宗与小宗既是家族等级关系,又是*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