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6 10:0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0:01
砖基础施工的质量要求:
(1)砌筑砂浆必须密实饱满,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
(2)砂浆试块的平均强度不得低于设计的强度等级,任意一组试块的最低值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等级75%。
(3)组砌方法应正确,不应有通缝,转角处和交接处的斜槎和直槎应通顺密实。直槎应按规定加拉结钢筋。
(4)预埋件、预留洞应按设计要求留置。
(5)砖基础的允许偏差应在规定范围以内。
砖基础施工要点
(1)砖基础施工前,应在相对龙门板上定位轴线点间拉准线,用线锤将定位轴线引到基础垫层面上,用墨线弹出,再依据定位轴线,向两旁弹出基础大放脚底面的宽度线。
如果建筑物周边处未设置龙门板,则应从定位轴线的引桩间拉准线,依此准线将定位轴线用线锤引到基础垫层面上。基础放线完毕后,应进行复核,检查其放线尺寸是否与设计尺寸相符,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2)砖基础砌筑前应将垫层表面清理干净,比较干燥的混凝土垫层应浇水润湿。
(3)在基础的转角处,纵横墙交接处及高低基础交接处,应支设基础皮数杆,并进行统一抄平;在基础的转角处要先进行盘角。除基础底部的第一皮砖按摆砖撂底的砖样和基础底宽线砌筑外,其余各皮基础砖均以两盘角间的准线作为砌筑的依据。
(4)内外墙的砖基础均应同时砌筑。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同时砌筑时,应留设斜槎(踏步槎),斜槎长度不应小于斜槎的高度。基础底标高不同时,应由低处砌起,并由高处向低处搭接;如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大放脚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