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出纳如何处理?需要怎么认定非法集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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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5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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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1 08:53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非法集资行为都是以公司的形式进行的。当企业进行非法集资时,会有很多人参与其中。会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岗位,需要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涉嫌非法集资的收银员怎么办?
一、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出纳如何处理?
公司非法集资属于单位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只有单位主要负责人才因单位犯罪被提起公诉。会计员是否会被判刑,取决于会计员是否知道以及案件的严重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单位刑事责任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组织有危害社会行为,依法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处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本法和其他法律的具体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怎么认定非法集资罪
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成立的基础,是犯罪主体追究刑事责任的基础。因此,要在我国现行刑法中确立非法集资罪,必须进一步分析和探讨其具体犯罪构成要件。
(1)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这里,我们需要特别关注单位,法律虚拟人格的主体。否则,我们就无法通过刑法来规范司法实践中大量单位的非法集资行为(无论是单位单独实施还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
(2)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知道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希望这一结果能够发生。在单位非法集资案件中,这种意图体现在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身上,单位利益以单位名义故意追求特定的有害社会后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理解和意志,与个人成员的共同理解和意志有着严格的区别。
(3) 犯罪客体是国家财务管理秩序。非法集资是一种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等形式筹集不特定对象资金的资本运作过程,使其成为正式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人数众多,涉及金额巨大,严重破坏国家财政管理秩序。因此,建议将非法集资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确立其在整个刑法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4)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通过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向社会上不特定的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等方式向投资者偿还资金和利息或者给予其他回报。
三、 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大量非法集资行为。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罪,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任意发行股票、公司、公司债券罪。各类非法集资犯罪的处罚标准:
最高人民*、*2001年联合发布的《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追诉标准》)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扰乱金融秩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个人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 个人非法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余笔,单位非法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余笔;
(3) 个人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按照起诉标准,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个人,或者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恶意和社会危害性,对集资诈骗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
上述知识是卓政律师对“如何处理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出纳”问题的回答。公司非法集资属于单位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只有单位主要负责人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会计员是否会被判刑,取决于会计员是否知道以及案件的严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