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3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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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8:19
1、第十三个月工资,建议用年终奖的形式来发放,因为年终奖缴税一年只能用一次,如果今年没用过,可以用,否则只能合并到12月缴税了。从节税的角度考虑,年终奖更划算!一般以你该年的第十二个月的基本工资标准,作为发放的标准,如果你在当年的年度考核中,被并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才能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2、最合理的思路:确定发第13个月的工资,或者多发一个月对工资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不再扣除法定扣除额。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未达计税工资标准的,和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扣除法定扣除额后计算交税。 3、适逢新年,很多公司发十三薪,关于十三薪个人所得税计算,我参阅了相关规章,总结下来应该是:如果公司没有年终奖或者年终奖,或者小于十三薪,那么十三薪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来记税,并且和当月薪金分开单独申报。反之则把十三薪并入当月薪金计算税金,等到发年终奖的时候再作为一次性奖金计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税金:如果当月薪金大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上海2010年是2000元)1,计税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12根据商数确认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2,那么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 * 上述税率-速算扣除数另外在计算当月应纳税额,各自申报如果当月薪金小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全国统一2012年是2500元)1,计税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 - (费用扣除额 - 当月薪金),根据计税额确定适用税率及扣除数2,应纳税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 - (费用扣除额 - 当月薪金)]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当月薪金个税是0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8:19
首先简要的说明一下两者的区别,十三薪即年底双薪,它的发放数额计算方法是:若单位有这方面的规定则按规定执行,没有的话司法实践中按职工当年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而年终奖的发放数额则由公司决定,具有不确定性。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8:20
13薪与年终奖合并计税后税率跨档问题??有人说,一次年终奖超过工作一整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