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比例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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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3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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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9 08:38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出台了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参照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赔偿,也就是说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同命同价。
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同命同价的规定,在短期内很难实现,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同,年居民平均收入不同,就是实现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同命同价,但还不能说在全国范围内同命同价。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处理造成多人死亡事故的重大交通故事、矿山事故等民事赔偿案件时,*可以不考虑伤亡者的地域、户籍、文化、职务等差异情况,而采用“一揽子”赔偿方案,即以同一数额标准确定伤亡赔偿金。
因此,同命同价不能简单的依据户籍登记确认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而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工作地、获取报酬地、生活消费地等因素加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