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8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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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8:05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为经济贫困的大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只要获得了国家认可的高校录取通知书,且满足国家对贫困家庭的要求,即可申请办理。下面是助学贷款的续贷方法,一起来看!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续贷
1、首先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填写续贷的“申请表”和“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填写完成后提交;
3、如果“续贷声明”审核通过了,学生可以导出“申请表”,然后签字;
4、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其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
5、中心出具回执单,学生需要将其交给高校的老师,再由老师录入系统,成功录入系统后即表示续贷成功。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时间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8月到9月之间,但有一些省、市、自治区会提早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用户可以到本地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单位详细了解一下本地的*。需要贷款的学生可以通过当地教育局官方网站或致电学生贷款中心咨询学生贷款续期的时间。
可以由受托人去,也可以远程续贷。
续贷远程受理需满足的条件
1、在2019年(含)之前已经办理过助学贷款电子合同的学生,可以申请远程办理。
2、远程办理续贷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操作,不能委托共同借款人或其他人办理。
3、远程办理续贷学生的关键信息不得变更。学生不得变更身份证信息、就学信息等关键信息,如需变更以上关键信息的,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学生可以从系统中现有的共同借款人中选择一位,但不得新增共同借款人,如需增加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扩展资料
提示:
1、续贷声明内容不做硬性要求,借款学生可简要报告个人学习、生活状况,简述对国家助学贷款、个人诚信的认识等,篇幅在100字至200字之间。续贷声明由系统保存并展示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见附件)。
2、县级资助中心在审查学生的申请和合同时,如发现学生续贷声明内容不合适的,可以以“续贷声明不合格”为由,将学生的申请退回,学生修改后可再次提交。
4.选择办理模式。提交申请信息后,系统将提示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如学生选择“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系统将生成电子申请表供学生下载打印,并将相关信息发送至县级资助中心,学生需持申请表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续贷合同。
如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需要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同意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并明确双方法律责任。
很多朋友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后,第二年不知道如何续贷。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续贷流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点击进入,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系统;
2.选择贷款申请,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增加按钮;
3.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填写申请信息,然后点击提交。
4.点击下面的出口申请表,打印两份;
5.携带申请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一年度借款合同到当地资助中心。
注意事项:
1.有的地方办理贷款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建议联系当地助学金中心,确定学校是否需要开具证明。
2.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都不需要到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展期,只有一方可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