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签到系统上家发展下家能挣下家的钱,这不是传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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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5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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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6:26
您好,目前关于“传销”的认定主要是依据*的《禁止传销条例》(*令第444号)以及《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3〕37号)。
1、*的《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认定为:“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传销的认定为:“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不超*不能认定为是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