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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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3:12
法律分析:1、性质不同
定金与订金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它们所代表的性质完全不相同,定金是具备有法律效应的,买卖双方能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而订金就不具备任何法律意义了,缴纳订金只是我们平时生活中的一种习惯用语,订金只有预付款性质,并没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2、法律后果不同
由于定金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所以当购房者在把缴纳了定金给销售方之后自己就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但是定金只有在合同履行后,才能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由于没有法律效应,所以法律上面也没有关于订金的明确规定的,一旦购房者缴纳了订金,但是对方违约,对方就只需要退回原订金,而不是双倍返还。
3、数额*不同
由于定金是一种法律概念,所以当购房者缴纳定金的时候,需要缴纳的金额就不是由销售方说了算,而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是订金就不一样了,由于订金没有受到法律的*,所以具体交纳的数额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多交一点可以,少交一点也没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