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招魂》讲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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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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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09:48
《招魂》也是一篇奇文。对它的著作权有争议,司马迁说是屈原作,王逸说是宋玉作。经一些人研究,一般都把它归于屈原名下。《招魂》的主旨,也有几种说法。除旧说宋玉招屈原魂被否定外,还有屈原招楚怀王魂和招自己魂两种说法。教材同意后说。认为屈原被放后,在是否离开楚国的问题上,心中充满矛盾,于是就采用楚国民间的招魂形式,极写上下四方的险恶,极赞故乡音乐、饮食、居室之美,以坚定自己不肯离开楚国的意志。如写上下四方的险恶:
魂兮归来!东方不可以托些。长人千仞,惟魂是索些。十日代出,流金铄石些。彼皆习之,魂往必释些。归来归来!不可以托些。
写故乡音乐、饮食之美:
肴羞未通,女乐罗些。陈钟按鼓,造新歌些。涉江采菱,发扬荷些。美人既醉,朱颜酡些。
《招魂》的特点:
a.首尾用*体,中间主要用四言句式,每隔一句句尾用一个“些”字。“些”乃楚地方言,巫觋用禁咒语。
b.铺叙丰富,想象奇特,文辞瑰丽富艳,具有浪漫色彩。
《招魂》赏析==摘自《屈原诗歌图解》
《招魂》一文的作者,历史上有不同说法。司马迁认为是屈原的作品,他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称:“余读《离*》、《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王逸在《楚辞章句》里认为是宋玉的作品:“《招魂》者,宋玉之所作也。宋玉怜哀屈原,忠而斥弃,愁懑山泽,魂魄放佚,厥命将落。故作《招魂》,欲以复其精神,延其年寿,外陈四方之恶,内崇楚国之美,以讽谏怀王,冀其觉悟而还之也。”
令人多少有点奇怪的是,长期以来,汉唐魏晋宋的文*多接受王逸的说法。直至明代学者黄文焕在《楚辞听直·听二招》中,才明确批驳了王逸的说法,并首次提出《招魂》系屈原自招其魂的观点。此后,清人林云铭的《楚辞灯》、今人游国恩的《屈原》等著作,均支持黄文焕的观点,认为《招魂》乃屈原自招其魂。
游国恩指出,古代有招自己生魂的事例,谢灵运《山居赋》“招惊魂于殆化,收危形于将阑”,杜甫《彭衙行》“剪纸招我魂”,即其例。此外,少数民族亦流传招活人魂的习俗,《文献通考》卷330引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今本无)记有当地风俗:“家人远而归者,止于三十里外。家遣巫提竹篮迓,脱归人贴身衣贮之篮,以前导还家。言为行人收魂归也。”(其实,这种迎接归人的习俗,在客观上具有减少返乡者把传染性疫病从外地传入的功能)。
此外,也有人认为《招魂》一文,是宋玉为招死去的楚顷襄王魂而作,或认为是宋玉为重病的楚顷襄王招魂。与此同时,在沅湘民间,至今仍然流传着,宋玉、景差在屈原死去一年之际,来到汨罗江,为屈原招魂的故事。
其实,宋玉、景差曾经为屈原招魂,宋玉或景差曾经为楚顷襄王招魂,屈原曾经为自己招魂,屈原曾经为楚怀王招魂,都可能发生过,而他们的这些作品可能都以《招魂》为名。但是,具体到流传至今的《楚辞·招魂》一文,则应当是屈原为楚怀王招魂时所作。
首先,司马迁在《史记》中明确指出屈原作品有《招魂》一篇。其次,招魂是一项严肃的活动,一般来说都是奉命而作,招魂的对象是死者或重病将死者。据此可知,《招魂》是屈原奉命为楚怀王招魂而创作,它是屈原任职三闾大夫期间所写的最后一篇职务作品。再者,《招魂》描述的主人公生活,不符合屈原的身份和实际情况,而是符合楚王的身份。
我们知道,公元前329年,楚威王死,在位11年,楚威王之子熊槐继位,是为怀王。公元前328年,为楚怀王元年。公元前299年,楚怀王入秦被扣留,在位30年;楚立太子横,是为顷襄王。公元前296年,楚怀王客死于秦。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逸周书·谥法解》,周公旦和太公望制定谥法,在君王、诸侯、大夫死后,子孙们要立庙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并根据死者生前的事迹和遭遇,对其评定一个称号,该称号叫做谥号。楚怀王即楚王熊槐死后得到的谥号,它是顷襄王与群臣根据熊槐在位事迹和遭遇而选定的,表示同情和怀念的意思。怀,本意是指胸前,引申为怀藏、想念、心意、归向、安抚、环绕、来到;对楚王熊槐谥号“怀王”,应当是寓意对熊槐客死秦国的悲惨遭遇的安抚。
这就充分表明,楚怀王客死秦国后,楚国曾为其举行过相应的正规的祭祀活动,《招魂》即官方祭祀活动的一部分。由于楚怀王被骗入秦,孤身滞留秦国三年之久,并最终客死秦国,他的遭遇曾令楚人举国哀之。因此,为楚怀王招魂的活动,可能进行过多次,而最隆重的招魂仪式应当是在楚怀*刚死去的时候,也就是说《招魂》应写于此时。
我国古代没有前身、后世的观念,也没有天堂、地狱的观念,只有灵魂不死和神鬼观念。中国古代所说的幽都与地狱的性质本不相同,幽都指地下空间的世界,而地狱则是灵魂接受审判、处罚并转世重新发配的地方。事实上,《招魂》描述天上有虎豹九关、地下有土伯九约,均没有天堂和地狱的概念。不过,在佛教传入中国后,幽都逐渐被赋予了地狱的功能,天上也有了玉皇大帝和天宫。
所谓灵魂不死,意思是灵魂可以脱离肉体而独立存在,凡是人睡眠时、重病昏迷时,以及死去时,都被解释为灵魂出窍,即灵魂脱离了肉体,要想让人活过来,就需要把灵魂重新招回到肉体之中。所谓神鬼观念,原本指人死去后的灵魂,好的灵魂就是神,坏的灵魂就是鬼(最初,鬼并无坏意,而是指祖先灵魂)。此外,除了人有灵魂外,其它自然物也有灵魂,例如山有山神、水有水神。大约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从原始的鬼神观念,又演绎出神仙观念。
在我国云南纳西族的习俗里,每家都悬挂着一个存放家庭成员灵魂的竹篓,姑娘出嫁到婆家,要进行灵魂从娘家转接入婆家的巫术仪式,只有这样才表示新人真的到了婆家,在当地的观念里该仪式甚至比转户口还重要。当有人去世时,则要为其举行招魂仪式,这时招魂的目的不再是让灵魂返回肉体,而是指引灵魂返回祖先居住的地方,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叶落归根。为此,纳西族的东巴(巫师),专门绘有“神路图”,上面写着本族迁徙路上经过的地名,这些地名往往多达一二百个,招魂时东巴要面朝死者的灵柩,倒退着一边走一边按顺序依次高声念出。台湾学者李霖灿先生(原台湾故宫博物院副院长)曾考察过纳西族的神路图,发现地名都是真实的,而且晚近时期迁徙经过的地名仍然能辨认出来。
屈原所处时代的楚国招魂习俗,不一定与今日纳西族完全一样。但是,招魂的基本文化内涵应当是相同的,即引导死者的灵魂回归故里家乡。这在《招魂》中是非常明确的,例如“魂兮归来,入修门些。工祝招君,背行先些。秦篝齐缕,郑锦络些。招具该备,永啸呼些。魂兮归来,反故居些。”描述的正是巫师倒退着,拿着盛放灵魂的竹篓,引导灵魂返归家乡的场景。
值得注意的是,《招魂》最后一句话“魂兮归来,哀江南”。这是因为,楚国本来就地处江南,因此特别强调死者灵魂回归江南,也就意味着死者不是在楚国境内去世的。据此可知,《招魂》所招之魂,只能是客死秦国的楚怀王之魂。事实上,《招魂》全文长达282句,在屈原的作品中仅次于《离*》和《天问》,显然这是在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举行招魂时所作,而其人非楚怀王莫属。
《招魂》全文可分为三个段落,第一段是序篇,第二段是正文,第三段是尾声。
序篇首先描述死者灵魂的哭诉,其中“长离殃而愁苦”,或以为是指屈原遭到放逐,其实是指楚怀王客死秦国。接下来描述,上帝同情楚怀王的不幸遭遇,命令巫阳为其招魂。然后描述巫阳以自己的职责是占梦解梦为理由,而勉强接受上帝的命令。
这种开场白,不能不让人怀疑其中藏有某种玄机,或许这是屈原在用巫阳暗指自己。我们知道,古代巫术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知识体系,其内容包罗万象,因此巫师也要有所分工,以便各司其职,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然而,由于屈原与楚怀王有着不寻常的君臣关系,因此屈原勉为其难,决定亲自为楚怀王招魂。为此,屈原借怀王托梦上帝,再由上帝命令巫阳的过程,实现由自己来为怀王招魂的目的。事实上,在《九歌》里,招魂、收魂的工作是由大司命承担的,这应当是楚国的传统习俗。但是,屈原曾长期担任三闾大夫之职,他同时又是一个具有创新精神的巫师、学者和*家,因此他才有可能革新招魂仪式,改由“巫阳”实施招魂。
正文的内容可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描述东南西北、天上地下各有其害,呼吁灵魂不要到那些地方去,而是要返回故居。其二描述巫师引导灵魂返归故里的场景,特别渲染死者生前在故居生活的豪华舒适,诸如“九侯淑女”、“实满宫些”,显然是君王才会有的生活。
尾声描述主持招魂者,回忆当年春天自己曾与怀王到南方狩猎的欢快场景;紧接着对比今日,道路已被荒草遮掩,遥望千里之外的远方(应指怀王客死在秦国之地),伤春之心油然而生,并衷心发出“魂兮归来,哀江南”的呼唤。
有意思的是,我国长沙子弹库楚墓出土有男子(灵魂)驭龙*图,长沙陈家大山楚墓出土有龙凤导人(灵魂)*图。长沙马王堆西汉墓出土的帛画,绘有天上世界、人间世界、地下世界等丰富内容。凡此种种,均表明在春秋战国以及秦汉时期,楚国楚地特别注重人死后灵魂归宿的问题,这也是诸子百家唯有楚国的文人学者会撰写《九歌》、《招魂》、《大招》的原因所在。
长沙是楚国首封之地,这里也是楚国先王的祖庙所在地。因此,楚怀王死后的灵魂,应当被引导到祖庙里。也就是说,为怀王招魂的仪式是在长沙举行的,屈原所作《招魂》也是在长沙脱稿的,而尾声中的睹物思情亦在情理之中。与此同时,楚怀王的遭遇、楚国的衰弱,也促使屈原对天命、对历史、对巫术产生了强烈的怀疑,《天问》的腹稿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起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