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扣划需要什么证明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3:1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11:29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一方当事
人按照合同约定将预付货款汇入对方当事人帐户,对方当事人即取得该款
项的所有权,但是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预付款人将预付货款汇入对方当事人帐户后,即丧失了该款项的
所有权。因此,该款项被银行、信用社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扣划还贷后,预
付款人无权向银行、信用社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请求返还。人民*在审理
这类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应当将银行、信用社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列为第三
人参加诉讼。
三、如果银行、信用社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明知借款人无履行合同的能
力,而与其同谋或者怂恿其通过签订合同收取预付货款还贷的,预付款人
可以直接要求银行、信用社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返还已经还贷的预付货款。
四、银行、信用社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预付款人承诺专款专用而又扣
划该款项还贷的,预付款人也可直接要求银行、信用社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返还被其扣划的预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