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获得100万居间费,需缴纳40万个税,如何降低税负至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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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2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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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7 18:25
居间人获得100万居间费,需缴纳40万个税,如何降低税负至0.5万? 我们常听说的“居间人”,与经纪人、顾问和中介的性质一样;主要是为委托人与第三方单位提供订约机会或充当订约媒介、促成双方合同成立,从而获得合理的报酬(居间费)。
一般情况下,居间人收取居间费的合理范围应该在业务总额的2%-5%左右(根据行业不同,会有所差别)。
然而,根据相关规定,当居间人获得大额的居间费时,应按照20%-40%的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费,并且应当开具相应的*给支付单位(可以是自己到税务大厅申请自然人代开*、缴纳税费,也可以由对方单位代扣代缴)。
但是,无论以上哪一种方式完税,对于居间人的税费负担都是相当重的(如100W的居间费,需要缴纳近40W的税费);那么有没有更好的方式,可以让居间人可以合理、合规地减税降负呢?
以工作室的名义,来承接业务
在国内,有些地方区域的经济比较落后一些,于是为了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从而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吸纳更多的企业及个人投资入驻,这也就是所谓的税收园区。
居间人可以在税收园区成立一家工作室(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承接居间业务,然后可以享受园区个税0.6%-1.2%左右的核定征收,税后利润可以直接提现到个人私卡自由支配。
因为工作室属于个人经营所得即个人所得,所以无需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再加上今年小规模纳税人是免*和附加税,因此综合税率是非常低的。
以个人的名义,在园区自然人代开
个人到税收园区的税务大厅申请自然人代开,一是流程简单、效率高(在线提交资料、无需本人到场、1-3个工作日由税局直接出票);二是综合税率极低,可以享受个税0.5%-1.5%左右的核定征收*(免*、附加税),而且由税局出具个人完税证明,不会再涉及与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情况。 综上所述,当居间人获得100万居间费,需缴纳40万的个人所得税,那么该如何降低税负至0.5万左右呢?可以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在税收园区以工作室的名义,或者以个人自然人带开的名义,大幅降低个人税费负担;
怎么合理合法地解决企业税负压力,少交企业所得税?一、企业解决成本问题,可以通过地方税收*来解决:企业在业务真实情况下,可以通过地方税收园区成立一家个体户(某中心、某工作室等),将企业的部分业务让个体户来承接,业务合作后就用个体户来收款开票,园区个体户可以申请核定征收,征收后的个税税率在0.6%-1.2%。个体户只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与附加税,不需要进项成本,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免征*。个体户是没有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的 ,而且可设立对公账户,也可以用法人私人账户收款。
在重庆税收园区成立一家个体户,年开普票500万,核定征收纳税明细如下:
*:0
附加税:0
个税(按照0.6%核定征收):500万*0.6%=3万
总税率:0.6% 总税金:3万
二、如何解决*和企业所得税税负问题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通过地方税收园区注册一家有限公司。如:在重庆园区注册一家有限公司,正常经营纳税后,*和企业所得税一般地方财政奖励是40%-80%奖励。*地方留存比例一般是50%,奖励是40%-8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比例一般是40%,奖励40%-80%。年纳税总额越高,获得的返还额就越高。
注;企业根据自身税负情况,选择不同的税收优惠*。
合理的个人避税或企业避税与违法的偷税逃税其实只有一线之隔,个人或企业一个微小的操作失误很可能就会被税局判定为违法。
想要合理企业避税,其实税局也懂“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只要在企业避税操作时注意不要跨过违法的红线,合理合法的企业避税是完全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