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还款利息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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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0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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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0 00:06
贷款还款利息会计分录
一、偿还银行贷款利息的会计分录:
1、平常偿还银行贷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贷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2、到期偿还银行贷款本金时:
借:短缺贷款或长期贷款
贷:银行存款
二、银行贷款支付的利息的会计分录是:
1、短期贷款的利息,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2、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三、企业向银行贷款的会计分录:
1、企业向银行贷款,根据借款年限的长短来判断是短期借款还是长期借款.三年以内的都可以划分为短期借款,三年以上的计入长期借款.
2、企业收到现金,根据借款年限,编写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长)期借款-银行贷款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商业汇票贴现发生的贴现利息、企业发生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1)利息支出,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资本化的利息外)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2)汇兑损失,指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季度、年度)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
(3)相关的手续费,指发行债券所需支付的手续费(需资本化的手续费除外)、开出汇票的银行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等,但不包括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续费等.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一般在"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并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财务费用发生时,记入该科目的借方,期末将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时,记入该科目的贷方.
支付银行贷款利息需要开具*吗?
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时,银行是需要开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规定可得:对于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的的单位,收款时都必须开具相应的*.并无例外规定及授权税务机关对某些行业网开一面.
银行收取利息,属于*应税行为,因此,必须开具*.从这个角度分析,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时,银行应当开具*.但是实务中也有些银行不开利息*、企业不用*列支利息,这是实务中的一项惯例.贷款企业以银行回单来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