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找多个保险人签订重复的保险合同有意义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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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7:08
如果是财险,一般找多个保险人重复投保是没有意义的。
因为保险公司会按照财产的数值,按照投保顺序进行理赔。超额部分不赔。
财险中的重复投保,可能是因为投保人认为自己的标的数额巨大,一家保险公司不能承保,如万一出现不赔的情况,还有其他保险公司可以进行理赔。
其实这种情况不用担心,只要保险条款经过审核,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就可以。因为通常保险公司会通过再保险来分担风险。
例如希腊去年在北京举办的希腊艺术品展览。都是上亿欧元的艺术品,也就投了两个保险公司而已。
当然,还有些公司重复投保,是因为各个保险公司的侧重点不同。
例如有些保险公司擅长海损,有些擅长机械,有些是航空的。所以复杂标的通过几个保险公司联保的情况也很多。
如果是寿险,是这样的。
寿险在同一家保险公司同一保险最多是两份。
所以有些有钱人家会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
当然了,也有一种情况,就是想诈保。
这是我认为重复投保的大概情况。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7:09
重复投保对投保人无任何有利方面,建议建议投保前一定考虑清楚,如果由于期内可以退保,但是重复投保,可以要求保险人将保费退回。如果真发生风险,按照投保金额的比例赔付,比如A公司投保保额40万,B公司投保10万,但是车的价值是30万,那么A公司赔付40/(10+50)再乘以30万,即A公司赔付金额,B公司同样计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7:09
财险的理赔是不能以获利为目的的
所以重复投保对投保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
但是他们有侥幸心理
总以为会多赔的
寿险的问题在给付类型的产品上没有关系的
但在报销类型的产品上也是不可以获利的
最高额度就是所花费的扣除免赔及相应比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7:10
针对同一保险标志的损失风险向不同保险人进行投保的,属重复保险行为。发生标的损失的,在可保范围内的,由各保险人共同承担,但赔付额不得超过标的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