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0:1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59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但是仍然有个别办案经费紧张的地方要收取实际执行费用。申请执行时间应该是:判决中所规定,对方应该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最后时间之后,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2007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文件法发〔2007〕1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各级军事*、各铁路运输中级*和基层*、各海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颁布的《人民*诉讼收费办法》和《<人民*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同时不再适用。为了贯彻落实《办法》,规范诉讼费用的交纳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办法》实施后的收费衔接 2007年4月1日以后人民*受理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适用《办法》的规定。
2007年4月1日以前人民*受理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不适用《办法》的规定。 对2007年4月1日以前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依法再审的,适用《办法》的规定。人民*对再审案件依法改判的,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按照原审时诉讼费用负担的原则和标准重新予以确定。 二、关于当事人未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后果。
当事人逾期不按照《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并且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
三、关于诉讼费用的负担 《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四、关于执行申请费和破产申请费的收取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执行申请费和破产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自 2007年4月1日起,执行申请费由人民*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之外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破产申请费由人民*在破产清算后,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五、关于司法救助的申请和批准程序《办法》对司法救助的原则、形式、程序等作出了规定,但对司法救助的申请和批准程序未作规定。为规范人民*司法救助的操作程序,最高人民*将于近期对《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进行修订,及时向全国*颁布施行。 六、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的具体交纳标准。
《办法》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二)、(三)、(六)项和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幅度范围内制定各地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的具体交纳标准。各高级人民*要商同级*,及时就上述条款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的具体交纳标准,并尽快下发辖区*执行。
参考资料: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59
您好!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
希望此次回答能给您提供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0:00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