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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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28
采用公允价值加权平均法比较合理。由于生产的型号不同,肯定销售价格也不同。假如你按数量分配料、工、费,也可能使得有些型号的产品的生产成本接近或超过销售价格。会计账很难看。也失去的价格的指导意义。采用公允价值加权平均法比较合理解决了这个问题。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28
我建议:如用的不可分的材料,工资,电费等放在制造费用里,在此费用里设几个明细的科目,月终时可按入库的产品数量分配此共用的制造费用。总的费用除以总的入库存数量,就是每个入库产品所分摊的金额,这在会计上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