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子女两个户口怎么合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25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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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23:00
与父母分户后如何合户
父母走投靠入户到子女处:
1、在符合当事人的父母年事已高(通常要求父母年龄达到60岁),但是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合并户口;
2、当事人双方可以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说明合并户口的理由)等;
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23:01
父母和子女两个户口合并分为两种情况:
1. 子女已经成年,可以独立立户,父母户口可以随迁。这种情况下,父母的户口可以迁到子女的房产所在地,也可以保留原地。
2. 子女未成年,跟随父母一起生活,户口在一起,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父母户口随迁。
具体户口合并手续可以参考如下流程:
1. 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村委会或者居委会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 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会要求当事人填表,写一份申请报告。
3. 填好后,派出所户籍所会打印一张户口页,并在户口页上加盖户口专用章。
4. 携带户口页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即可。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