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25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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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2:17
第一步,去当地 社保 中心打印社保缴费明细,盖章后即可。这费不了多长时间。可以直接去自助服务机,自己打印社保明细,然后去服务台自己盖章就好了。 第二步,问清自己在异地公司的 公积金 账号。这个,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查询。比如,你以前在 南京 ,那就微信关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然后用预留的手机号码来登陆获自己的账号。如果没有预留手机号码,那可以直接拨打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用 身份证 号码让他帮你查询。 第三步,去现工作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窗口就可以直接办理了。最多十分钟就办好了。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 清算 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 注销登记 ,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