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后拖欠工资如何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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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4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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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6:27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只要存在雇佣劳动者为其工作的情况,就需要为劳动者付出的的劳动支付报酬。那么,如果企业注销后拖欠工资如何结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我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注销后拖欠工资如何结算 企业注销后拖欠工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索要:
(一)沟通协商解决
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不管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给公司和个人留有余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妥善处理。
(二)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通过与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交涉,沟通协商不成,那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维权需要自己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或者是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但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诉讼主体资格也随之不存在,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因此,一般将会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诉讼主体:
1.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2.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登记,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注销登记中承诺偿债,债权人既可以对清算主体或承诺偿债人择一而诉,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二者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3.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相关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二、工资拖欠多久可以去劳动局举报 关于工资拖欠多久可以去劳动局举报,法律并未具体规定拖欠的时间,通常情况下应该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发放工资。约定日期没有发放的就属于未及时发放工资。只要是拖欠工资就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同时,作为劳动者应当清楚知道最晚应当在什么时间之前申请劳动仲裁,也就是劳动仲裁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劳动者超过仲裁时效再提起仲裁申请,其权利将不受法律所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