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2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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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44
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项目主要包括了省级*等以上单位及国际组织颁发的奖金;金融债券利息;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等人员所得;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等;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等;安家费、退职费;国际公约、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等。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部委和中国人民*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