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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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5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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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28 03:51
低保户的优惠*包括医疗救助、取暖救助以及殡葬救助等,低保户的优惠*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等属于享受该待遇的家庭。
一、低保户的优惠*有哪些? 低保户的优惠*包括医疗救助、取暖救助以及殡葬救助等,低保户的优惠*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1、医疗救助 而低保待遇是指符合低保申请资格的家庭可以享受到的相关优惠*,而不同的地区,其低保待遇标准又是不一样的,下文将以辽宁抚顺市为例,对其低保待遇标准进行介绍。
实行城市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行,低保对象个人支付部分(包括起付线和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医疗救助60%比例报销,门诊医疗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50元,住院医疗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2500元;低保边缘户住院医疗给予30%救助,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1500元。
2、取暖救助 城市低保户中的“三无人员”100%补助,一般低保户80%补,城市低保边缘户40%补助(取暖救助面积60平方米以内)。
3、殡葬救助 低保对象免除五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包括普通车辆遗体运送;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存放(城区150元/3天,三县90元/天);普通火化设备火化(140元/具);1个普通卫生纸棺(城区及抚顺县120元,清原、新宾100元);1个普通骨灰盒(城区200元,三县100元)。殡葬减免由市殡葬管理处具体执行。
4、就学优惠 现在城市低保对象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免课本费、住宿生生活补助费(简称“两免一补”)*;按城市低保户就学救助标准的50%给予救助。
二、三类特殊人群的低保待遇 1、残疾人(持有残疾证)、重病人员,75周岁以上老人和在读大学生,按照高于城市低保标准20%享受保障待遇;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抚)养人的,按照高于城市低保标准20%上浮后,再增加20元享受保障待遇;
3、*伤残军人、*烈士家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退伍军人,按照高于城市低保标准20%上浮后,再增加30元享受保障待遇。
低保户主要是那些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的家庭,或者是家庭收入比较低,当地*需要帮扶此类家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可以知道,低保户家庭就学孩子是可以享受到优惠的,在生病就医时需要支付的医疗费也比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