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青海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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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5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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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11:14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安排,我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8月1日(原4月11日考试课程)、8月2日(原4月12日考试课程)举行。为贯彻落实党*、*、教育部以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考生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通告如下:
一、考前准备
1.所有考生7月18日起,每天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并通过微信公众号“信用青海”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简称“信康码”),进行健康打卡,并在考前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
“信康码”可在微信APP上自行如实填报申领,有效期为一天,到期后需要重新申领。具体申领方法如下:
搜索“信用青海”→关注“信用青海”公众号→点击“信康码”→点击“我的健康码”→按要求如实填报→点击“申领”→点击“确认提交”→参加考试前一天截图、打印、签字。
2.考生应在7月18日前到达青海省内,如考前14天内有体温异常(≥37.3℃)、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情况的,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
3.7月18日(含当天)后返青考生,参加考试时,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7月25日-7月31日)由青海省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请考生尽早预约检测,务必于参加考试前拿到核酸检测报告。
4.考生登录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须如实填写过去14天内省外、境外旅居情况及健康状况等内容,并打印《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于7月31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参加考试时交监考人员存档备查。
我办将会同*门、疾控部门筛查考生省外、境外旅居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6.考生赴考点出行时,应提前预留足够的时间,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距离较近的,宜步行前往考点。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应注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
二、进入考点、考场
1.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遵守考区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工作,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
2.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
(2)在有效期内且显示“绿色码:请通行”字样的“信康码”截图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
(3)《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打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
(4)7月18日(含当天)后返青考生,须提供7天内(7月25日-7月31日)由青海省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
(5)其他须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每场考试提交1份)。
以上材料齐全,并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考场。
3.体温异常(≥37.3℃)的考生,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确属发热的,经现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期间
1.考生须自觉遵守《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
2.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主动摘口罩,配合监考人员核查。
3.在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考试,报告监考人员,经现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按规定妥善处置。
四、考试结束
1.考生离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2.隔离考场的考生考后由疾控、医疗机构按规定妥善处置。
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上内容,熟悉疫情防控要求,诚信参加考试。
附件:1.青海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单位及联系电话
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附件1
青海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单位及联系电话医院或机构名称/联系电话
青海省人民医院
0971-8066283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0971-6162010
青海红十字医院
0971-8267271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0971-6362361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71-8801418
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71-8805230-6407
海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72-8685569
海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619746577
黄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73-8722116
海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8997400968
海西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77-8219025
玉树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8209713593
格尔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79-8495551
青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西宁海关口岸门诊部)
0971-8222570
附件2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信康码打印件(考前14天内从境外、省外返青考生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严禁携带除2B铅笔、0.5亳米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必备考试用具以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各种发射、接收功能设备(移动电话、耳机等)及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考试违禁物品的,考场内自行传递物品的,一律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考试违禁物品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化学品、*材和照相、摄像、扫描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笔记本以及手机、手表、电子手环、具有无线接收和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通讯工具等。
四、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及省自考办规定的其他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不准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的笔。
考生作答时,涂点部分必须用合格的2B铅笔填涂,书写部分必须用0.5亳米黑色墨迹签字笔作答。要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切不可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一律无效。不要将答题卡折叠,污损,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和图像定位点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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