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需要请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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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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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2 15:54
对于借贷这样的事情大家应该都比较熟悉了,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很多人借了钱之后却无法偿还,从而产生了借贷纠纷,很多时候双方无法协商解决,这样的话可以提起诉讼,那么民间借贷起诉是否需要请律师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民间借贷起诉需要请律师吗 当然不是必须,找律师是为了从提供证据到应诉答辩都能够从法律角度考虑更专业,能够向法官提供更直接的采纳依据。从而有利于自己的诉讼。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二、民间借贷的效力 (一)生效条件
1、当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均为自然人时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是要物性合同,自出借人提供的借款被借款人接受时成立。在借款协议达成后,借款提供前,出借人可以将允诺撤回,借款人无权要求*强制出借人履行诺言,提供借款。出借人提供借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2、当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非均为自然人时
按照法律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地方*以案件审理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除自然人之间之外的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作出了规定,
(二)无效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民间借贷起诉可以去请律师,也可以不请,根据自己的需求决定,找律师的话就要找专业的律师,这样的话打官司才有胜诉的可能。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