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写支票日期,但收款人、金额、用途、财务印鉴齐全,会有什么风险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11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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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3 06:09
这个属于无效支票。没有什么风险。
支票的出票日期,是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出票日期是银行据以推定提示付款期的唯一证据,没有出票日期,银行是不会付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四条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3 06:10
如果是落到除收款人以外,其他人的手里,那这张支票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即便是出款人的银行印鉴都盖了,金额等都填写了,但是支票到银行转账还需要收款人背书。
另外转账支票分为两种:一种有密码,一种是不需要填写密码。
如果是需要密码的话,则需要填写当时编制密码时对应的日期,才能转账成功,否则也无法转账。
只有一种情况有风险,就是支票不需要填写密码,而且已经在收款人手里,那这样,收款人就可以背书好,到银行转账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只能先联系银行对公转账窗口,然后登报挂失支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3 06:10
错,这个要重开的,我就犯过这错,后来银行让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