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权重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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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1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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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7 05:29
算合成权重在运用层次分析法时,如果所选的要素不合理,其含义混淆不清,或要素间的关系不正确,都会降低AHP法的结果质量,甚至导致AHP法决策失败。为保证递阶层次结构的合理性,需把握以下原则:分解简化问题时把握主要因素,不漏不多;)注意相比较元素之间的强度关系,相差太悬殊的要素不能在同一层次比
德尔菲法由兰德公司首次用这种方法用来进行预测,后来该方法被迅速广泛采用。这是一种将所需解决的问题单独发送到各个专家手中,征询意见,然后回收汇总全部专家的意见,并整理出综合意见。随后将该综合意见和预测问题再分别反馈给专家,再次征询意见,各专家依据综合意见修改自己原有的意见,然后再汇总。这样多次反复,逐步取得比较一致的预测结果的决策方法:组成专家小组。按照课题所需要的知识范围,确定专家向所有专家提出所要预测的问题及有关要求,由专家做书面答复;各个专家根据他们所收到的材料,提出自己的预测意见;将各位专家第一次判断意见汇总,列成图表,进行对比,再分发给各位专家,让专家比较自己同他人的不同意见,修改自己的意见和判断;将所有专家的修改意见收集起来,汇总,再次分发给各位专家,以便做第二次修改。这一过程重复进行,直到每一个专家不再改变自己的意见为止;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法律实践教学效果进行评价是一种创新,这种方法的运用将为法学实践性教学的综合评价体系建构提供新思路。建构合理的教学评价体系将为诊所式教学的有序开展与改善提供决策依据,有利于推动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本文提出了从学生、教师与院校条件评价诊所式法律教学效果的三维模型,构建了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还重点研究了模糊综合评价方法。通过温州大学的实证研究,表明了提出的方法可行、有效。
关键词:诊所式;教学效果;模糊综合评价方法
诊所式法律教学发端于美国,它借鉴医学诊所与临床实践的教育模式,在有经验的诊所教师指导下,学生为各式各样的案件当事人提供代理服务。在日益强调实用性法学人才培养的今天,诊所式法律教学模式作为法学实践教学的关键方式,得到了国内高校的普遍重视。
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方式,及时了解和发现诊所式法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进行相应的改善是该教学方式有效应用的前提,因此有必要对诊所式法律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现有对实践性法律教学的教育评价研究,如吴西彬(2007),李乐平、徐德红(2008)等的研究更多停留在定性分析之上。这些研究尽管提出了评价法律实践教学效果的若干指标,但因其以定性描述为主,不能真实有效地衡量该教学环节的实际效果及其优劣。诊所式教学效果的评价既包括可量化的指标,也包括不可量化的指标,单纯的定性分析不能够提供有效的评价结果,也就不能提供有益的改善建议。因此,本文首先从系统论出发,建立了诊所式法律教学效果评价的三维模型和综合评价体系;其次创新性地将模糊综合评价引入诊所式法律教学效果的评价中,通过有机地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为诊所式法律教学的完善和改进提供决策依据;最后运用提出的方法对我校诊所式法律教学效果进行了评价,表明了方法的可行性与有效